2024年以来,占地约19公顷的重庆渝北礼嘉龙塘湖公园,引入了多处收费商业项目,占用绿地从事商业经营,市民活动空间被压缩。两江新区管委会答复市民称:是管委会研究同意龙塘湖公园由重庆龙湖地产投资改造提升,并负责运营管理,经营年限尚在商议之中。

“公园运营权交给龙湖地产,是否通过法定流程?改造和招商的规划是什么?目前的商业占地及布局是否超出规划标准?”这一些问题,目前尚未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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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园商业化进程与市民关切

最近,有市民发现,原本宽敞的龙塘湖公园绿地空间逐渐被商业设施占据,公园内的环境氛围也发生了变化,公园内的商业设施逐渐涌现,商业化进程的加速也引发了广泛关切。原本用于市民休憩的地方正在逐渐搭建起商业游乐园,他们担忧,过度的商业化会破坏公园的生态平衡和休闲氛围,影响市民的休闲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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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实地探访发现,目前,龙塘湖公园主要划分为以下几个大的区域,分别为“浅水乐园、沙滩公园、花间云廊、山地公园、滑板乐园、湿地公园等。

在龙塘湖一处标记为“龙塘湖营地”的现场,原本用于市民休闲娱乐的草地已经被一处商业露营设施围了起来,以“观景平台”为中心,草坪上正在搭建以户外露营为主题的商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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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处硕大的天幕覆盖在“观景平台”两侧,附近摆放着一些用于户外露营装备,桌椅,板凳;帐篷等,工人正在搭建脚手架,几处用实木搭建的露营连廊正在紧张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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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龙塘湖营地”后,继续往里走,附近不时传来类似于滑板车的巨大声响,还不时爆发出家长和孩童的尖叫声,循着声音,我们找到了另外一处商业设施,一家名为“趣玩乐园”的商业设施已经将附近的草坪围住,里面建有“旋转木马,轨道滑草车,冰激凌便利店等”,根据在远处价格上显示,“滑草开业特惠,原本25元每次,现仅需38元/两次,如果只玩单次的话收费25元。”

工作人员上前询问我们是否需要进行游玩项目,我们以想要在附近摆摊的名义交谈,从对方的口中我们得知,目前龙塘湖公园属于龙湖集团在运营,我们看到的所有游乐设施用地,都可以由龙湖审批,签订相关合同后进行商业设施的搭建,据游乐场老板说:“整个项目他们已经投资了几十万,包括这边的滑草滑梯,旋转木马,以及“沙滩公园”那边的挖机项目都是他们投资的,肉眼可及的商业项目基本上都是租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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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湿地公园”不远处的“山地乐园”里,也看到周边大量的活动场地被游乐设施所占据,蹦床、碰碰车、划水小船等占据了山地公园内的主要道路,市民的活动空间已经被严重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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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至傍晚,公园内的居民逐渐增加,继续向沙滩公园前进,迎面驶来一辆观光小火车,不时的敲着电铃,提醒居民进行让行,不知道这个小火车属于公园内部管理还是商业性质管理,询问周边居民得知,小火车属于外来游玩设施,不属于公园管理,坐一次小火车游览公园,来回收费30元。

抵达沙滩公园,发现沙滩公园的一部分已经用围栏围了起来,里面开展的是挖机挖沙体验项目,附近也建有蹦床,桥上建有一条美食街,桥底下建起了一个“星际儿童乐园”需要门票才可进入,游乐园栏杆上写着100元/5次的畅玩套餐,途中遇到的小火车也驶入这个地方进行游客的接驳工作,湖边也在绿地上搭建起一个烤肉餐厅,密集的天幕线条如同蜘蛛网般交织,错综复杂,如果晚上不注意的话很容易绊倒或摔倒。

整个龙塘湖,发现龙塘湖已经被商业化逐渐侵蚀,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整个公园的道路、绿地、游乐场、山地公园等布满了硬质铺装建(构)筑物和游乐设施,占地面积早超过总面积的3%。

居住在附近的张先生说:内心非常反感并抵制这种商业化,这是市政公园,是为所有市民提供休息,运动和散步的一个地方,但是目前来看它已经变成了商业性质的公园,商业化逐步严重起来,从表面上看形成了一种繁荣,但是对我和周边的居民来说,生活质量和体验是正在逐渐下降的。张先生说,之前湿地公园和整个公园内,晚上十分安静,自滑草游乐设施建立以来,晚上滑草项目轨道声音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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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白先生也持和张先生一样的观点,除了噪音大等问题,里面的商业设施收费也超出他的承受范围之内,市民张先生说:这应该是属于国有的绿地公园项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商业开始聚集于此? 公园,您还姓公吗?

二、龙塘湖公园运营权与商业规划答复

为了求证相关人员所表达的真实性,市民在2024年6月16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问询相关情况,被12345建议向当地所在的城市管理局进行问询,又在6月17日致电“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问询了以下几点问题:

1、关于龙塘湖公园,土地性质是啥,目前的商业规划现状,占用绿地多少面积?

2、关于龙塘湖公园的整体规划是怎样的?目前的商业化是否超出了原有规划。谁在运营,谁在获得收益?龙湖跟政府是如何约定的?

3、龙湖拿到运营权,流程否合规,为什么是龙湖,招标了吗?公示了吗?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收到我的问题后,按照相关条例,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以上询问的问题。

2024年6月20日,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打来电话答复:

1、关于龙塘湖公园的土地性质

回复:龙塘湖公园目前的土地性质为G1用地(公园绿地,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2、目前的商业规划现状,占用绿地多少面积?

回复:根据关于对尚未营建的城市公园绿地和森林公园,在保证绿地总量不减,土地性质不变,不损坏林相的前提下,可建设与绿地相协调的配套设施,但占地面积必须控制在总面积的3%以内,原有建设业主规划建设有5处配套服务用房,占地约1600平方,具体哪5套,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没回复,给了一个“市政管护中心安全投诉科”电话给我们,让打电话问具体情况“,6月20日一整个下午拨打“市政管护中心安全投诉科”电话均是忙音。

3、目前谁在运营,是龙湖吗?龙湖跟政府怎么约定的,是投资修建了获得多少年的经营权吗?

回复:经两江新区管委会同意,龙塘湖公园由重庆龙湖地产投资改造提升,并负责运营管理,相关收益用于公园运营维护,经营年限尚在商议之中。

4、将公园运营方选定为龙湖地产,是通过何种决策流程选定的?

回复:经两江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龙塘湖公园由重庆龙湖地产投资改造提升,并负责运营管理,并未直接回答决策流程,以及招标和公示的问题。

附:相关规定

住建部2012年《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不能将城市公园绿地片面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内容,违背其公益性质进行经营性开发。禁止将公园用地或园内设施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住建部强调,侵占公园用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要限期整改,并恢复用地的公园绿地性质。对公园绿地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并且与公共服务、公园管理功能无关的经营性场所,要坚决予以清退。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第三十条:明确禁止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道路附属绿地等进行出让、出租、抵押,以及在这些绿地内建设与城市园林绿化及其附属设施无关的项目。对于违反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第四十九条:详细列出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园林绿化管理中的禁止行为,如擅自改变绿地性质、同意不当移植或砍伐树木、降低绿地率指标、出租或出让绿地等。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处分;若构成犯罪,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条款强化了国家机关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