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军委)6月24日下午,兴平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隐私,积极回应当事人司法需求,让司法温度真切可感,让司法为民切实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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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与赵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女。因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性格不合,常常发生争执,分居生活近四年。2022年6月,王某某曾向兴平法院起诉离婚,在法官耐心规劝调解下撤诉。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王某某再次起诉离婚。经法官反复释法明理,王某某与赵某某达成离婚协议,并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进行约定。根据当事人申请,兴平法院马嵬法庭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主要包含持证人基本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日期,不涉及案件事实,不披露当事人离婚诉讼原因。在证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时,不需要另行提供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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