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运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两起民事纠纷案件。节省了诉讼时间与成本,极大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以鉴促调  解开邻里“心疙瘩”

李某与张某系邻居,李某家房屋漏水致使张某房屋室内财物受损,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某遂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张某向法院申请对财产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材料移送至司法技术团队后,司法技术联络员向相关机构征询鉴定费用。在了解到鉴定费用可能超出诉讼标的,出于案件标的额不大,且原、被告双方系邻居等因素的考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并从鉴定风险、诉讼成本、邻里和谐等角度进行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高效调解  跑出解纷“加速度”

马某过马路时,被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倒,造成马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造成马某左肱骨大结节骨折等损伤,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认真研判案情,了解到双方因原告马某伤情是否构成伤残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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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化解双方当事人纠纷,承办法官向当事人充分释明了诉前鉴定的流程、优势,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对原告马某伤情进行鉴定。经鉴定,马某伤情被评为十级伤残。收到司法鉴定意见书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充分了解鉴定意见、相关法律规定等事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化解。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不仅有助于降低诉讼成本,缓和双方矛盾纠纷,还有助于法院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真正实现了“1+1>2”的解纷效果。下一步,灵宝法院将持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深度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路径,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提挡加速”,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秦峰 卢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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