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川北区苍溪县的

新中国第一代土地房产所有证

吴中桦

第一次看到苍溪县原麻纺厂吴从宪收藏的这张微微泛黄的新中国第一代“土地房产所有证”时,非常震撼,它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土地改革运动的历史见证,是人民群众翻身当家做主人的见证。虽然土地房产证如今已失效,但仍有它的研究价值、史料价值、收藏价值。

该“土地房产所有证”由“川北区苍溪县”颁发。四川解放后,1950年1月被划分为川东、川西、川北、川南4个行署区,隶属于中共中央西南局。1952年9月,川北行署区撤销,与川南行署区、川东行署区、川西行署区重新合并为四川省。

苍溪县是川陕革命老区的组成部分,1933年6月15日,红四方面军从南江、旺苍、巴中分四路进入苍溪,这里是红四方面军长征出发地。苍溪自西汉高祖年间得名,因嘉陵江一段河道两岸高山壁立,峡谷幽深,江水流经其间呈碧绿色,称为苍溪谷,故取名苍溪。自西晋太康年间置县,已有1700多年县治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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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区苍溪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正面(苍溪县原麻纺厂吴从宪收藏)

此“土地房产所有证”长54厘米、宽42厘米。右边印有: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护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条“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之规定,确定本户全家所有的土地共计可耕地、非耕地××,房产共计瓦房、茅房××,地基××,均作为本户全家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特给此证。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土地改革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按中共中央颁布的《土地改革法》和《关于划分阶级成分的决定》,川北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川北土地改革实施细则》,以保证中央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1951年2月,川北区土地改革试点工作在巴中县恩阳乡正式展开。川北集中参加土改的干部数万人,还有从中央和西南局派来的土改工作团近千人。为加强对土改工作的领导,川北区党委成立了川北土改工作总团,胡耀邦兼任总团长。他向全体土改工作队员强调:“搞好土地改革的工作一定要让政策先行,依靠和发动贫雇农是土改斗争取胜的关键。群众特别是贫雇农真正发动起来了,地主阶级真正打倒了,是土改好坏的基本标准。”

1952年4月,川北地区土改运动胜利完成。全区共没收、征收土地960万亩,占耕地总数的39.4%。全区农村人口中56%的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和一部分生产资料,广大农民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

“土地房产所有证”中填列内容为毛笔填写,项目有土地房产所有者的名字、土地与房屋坐落的位置、种类、地名、原田地单位数、折市亩数、四至边界、房屋的间数、基地的长宽尺度、附属物、备考等。

此中填写内容登记非常详细,比如土地类有中水田、下水田、中地、下地等,房产类有茅房、瓦屋、猪棬、牛棬、粪池等,这些详细的登记内容为研究和考证当时人民生活情况是非常翔实的文献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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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区苍溪县土地房产所有证背面(苍溪县原麻纺厂吴从宪收藏)

“土地房产所有证”正面的内容填不下,还在背面继续写,其中还写有“森林及柴山”

这份新中国第一代土地房产所有证,真实记载了1950年6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后新中国的土地改革,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最彻底的一次土地改革运动。当时,地主的土地、房屋、财产被没收,并进行重新分配。因此,土地房屋所有证便应运而生。

这份新中国第一代土地房产所有证,也真实记载了中国土地房产沿革的历史进程,从中可窥见新中国成立初的物权改革,将土地和房产同时集中作为一个证颁发的,让广大人民群众耕者有其田,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翻身当家做主人的见证。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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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文/图:吴中桦(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民盟盟员,高级经济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成都市作家协会会员,四川省地方志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