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7日凌晨5时10分,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华山中队警长张首先同志带着本中队的三名巡警驾驶着一辆桑塔纳警车沿着丰县凤城镇向阳北路由北向南行驶,执行治安巡逻任务。不久后,一名戴着墨镜和手套的男青年骑着一辆摩托车迎面而来,并和警车擦身而过。张首先认为此人形迹可疑,因为丰县公安局当时正在查一桩摩托车盗窃案,拦下摩托车进行检查是当时丰县交巡警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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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张首先等人驾车调头后追上这辆摩托车准备进行盘查,然而驾驶摩托车的青年却突然在5时15分路边停车并弃车而逃。张首先等人下车检查,发现这是一辆金城牌125型摩托车,和2000年7月22日在丰县被盗的摩托车型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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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牌125型摩托车

这车可能是被盗车辆,我先去追,你们跟上。”说罢,张首先骑上这辆摩托车朝男青年逃跑的方向只身追赶而去。

然而,另三名巡警做梦都没想到,这句话成了时年37岁的张首先此生最后的遗言。

5时40分,当他们驾车追赶到凤城镇北店子村至胡庄村的一条小路上时,吃惊地发现张首先倒在血泊中,摩托车还在,但男青年已经不知去向。三人慌忙下车查看张首先的情况,却发现张首先同志已经没有了气息,三人遂强忍悲痛,用警车上的电台向丰县公安局报告情况。

这是丰县自从解放以来发生的第一起人民警察因公殉职的恶性案件,因此很快在全县造成了轰动,丰县公安局上下群情激愤。民警在执行公务中被杀害,也是在徐州市近二十年来所未遇到,所以此案一路惊动了江苏省公安厅,省厅刑警总队常志坚副总队长亲临丰县抚慰基层干警,并指挥本案的侦破工作。在常志坚的统筹下,徐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由分管刑侦的王铁兵副局长任组长、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戴康支队长和丰县公安局刘序武局长为副组长,从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抽调一百余名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对本案进行专案专办。江苏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2000年的挂牌督办案件,以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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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志坚

中心现场位于丰县北关的向阳北路东侧、北店子村村委会以东约130米处。现场遗留有犯罪分子所骑的金城125型摩托车一辆、粗线手套一副、破碎的咖啡色太阳镜一副。外围勘查的人员在距离中心现场50至100米处的两处高粱地里发现犯罪分子潜伏和逃跑的痕迹。技术人员在中心现场和外围现场提取了犯罪分子所留的足印、嗅源和血迹等物证,经化验确定犯罪分子的血型为B型,其足迹长28厘米,推断其身高为1.78米左右。

在提取嗅源后,专案组动用警犬对嗅源进行追踪,但由于地形条件限制,结果一无所获。

法医对张首先同志的遗体进行检查,发现他的颈部、肩部、胸部总共有五处锐器伤,全部深达心肺,直接死亡原因系心肺破裂引发的大出血,根据伤口倒模,判断凶器为刃长10厘米的单刃尖刀。

在对现场附近的走访中,专案组先后走访到十名目击者,得知犯罪分子持丰县本地口音,上身穿一件浅色带肩袢的衬衣,左臂上缠着一件汗衫,同时根据目击者描述的犯罪分子的身高、体态和相貌,专案组绘制了模拟画像。

在对现场发现的金城125摩托车的检查中,专案组发现这辆摩托车没有钥匙、标牌以及左侧的后视镜,油箱盖也被卸掉,点火依靠连线而不是开关。通过车架号的查询,发现这辆摩托车就是2000年7月22日夜丰县孙楼乡仇楼村村民张厚亭父亲开的饭店里失窃的摩托车,犯罪分子当时是在饭店围墙上掏了一个洞,将摩托车盗走,现场留下了一辆自行车,经查是2000年7月2日丰县司法局宿舍被盗的自行车。

综合现场勘查、群众走访和尸检结果,专案组对犯罪分子做出了如下的刻画:

男性;年龄22至27岁左右;身高1.75~1.80米;血型B;会驾驶摩托车;身上有伤,较大可能伤在左臂;有随身携带尖刀的习惯;有带肩袢的米黄色衬衫;有家不回、居无定所、有作案前科;在丰县县城有落脚点,案发后行踪反常或突然失踪;同时具备7.2丰县司法局宿舍偷盗自行车和7.22孙楼乡仇楼村偷盗摩托车这两起案件的作案时间。

同时,专案组对案情做出如下六点判断:

1、犯罪分子系丰县本地人,可以排除流窜作案的可能。

2、通过外围现场发现的犯罪分子的血迹的血量以及目击群众的反应情况看,犯罪分子的左前臂应受了较为严重的开放性损伤。

3、犯罪分子的穿戴十分廉价,且偷来的摩托车仅进行了蹩脚的改造。从油箱内的存油情况结合里程表的读数看,这辆摩托车被盗后行驶了至少200公里,却只加了一次少量的油,说明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比较拮据。

4、犯罪分子随身携带尖刀,惧怕交警检查,并对自己的面貌刻意进行了伪装,说明他身上可能还有其他案件的案底。

5、7.2丰县司法局宿舍自行车被盗案、7.22仇楼村摩托车被盗案和8.7袭警杀人案有内在联系,具备串并案的条件。

6、从8.7袭警杀人案中犯罪分子驾车出城,以及7.22盗车后摩托车车辙印的行驶方向看,犯罪分子在丰县的落脚点应在凤城镇。

因此,王铁兵副局长以专案组组长的名义确立了本案侦查工作的指导思想:“立足县城查窝点;全面排查摸人头;串并案件扩线索”。进而明确了四条侦破途径、(给基层派出所)五条排查要求和八条侦查措施。

四条侦破途径为:

1、从当地“三逃”人员中查找犯罪嫌疑对象。

2、以7.22摩托车被盗案为专案突破口,查询犯罪嫌疑人和有关知情人,以案找人。

3、查找8月7日以后身上尤其是左臂上带伤的人员。

4、查找7月22日至8月7日骑过被盗摩托车的人员,以车找人。

给各个基层派出所下达的五条排查要求为:

1、查辖区内的在逃人员。

2、查辖区内的重点人口。

3、查辖区内有劣迹前科、特别是有盗窃劣迹前科的人员。

4、查辖区内居无定所、行踪不定的人员。

5、查辖区内和犯罪分子身高、年龄相近的人员。

八条侦查措施分别为:

1、在查找犯罪分子逃跑方向并开展布控的同时继续对现场进行仔细复勘,尽力发现新的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2、鉴于7.22盗车案肯定不是孤立的存在,因此专案组专门组织一个小组在丰县本地对近期发生的11起挖洞入室盗车案件进行重新排查,以确认是否有串并案的可能。

3、请公安部画像专家——刑侦八虎之一的张欣同志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模拟画像。

4、指令丰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每个村庄都要物建特情和秘密关系,并调集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会同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特情中队统筹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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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一级英模,刑侦八虎之一的张欣同志生前遗照

5、派出外协工作组到徐州的周边地区,协请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开展协查布控工作。

6、在丰县县委、县政府的主持下召开丰县的全县各乡镇的乡长和镇长参加的会议,向他们通报案情,要求他们发动所属乡镇各村的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并且在8月7日至8月12日这五天时间内通过丰县电视台连续发布配有犯罪分子模拟画像的悬赏公告,悬赏一万元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7、对徐州市的医院和药店进行全面布控,重点是丰县以及周边地区的医院、卫生院、私人诊所和药店,重点注意发现和核实左臂上有伤的年轻男子。

8、针对被盗的摩托车可能在8月7日前加过一次油这一情况,专案组对丰县全县的49个加油站进行调查访问。针对7月22日犯罪分子在盗取摩托车后曾对摩托车进行了伪装和修理,专案组对丰县境内的所有的摩托车修理铺进行走访和核查。针对犯罪分子在杀害张首先同志后徒步逃跑的情况,专案组对整个徐州市的出租车和客货车辆进行走访,查找8月7日5时30分后是否有可疑人员搭乘车辆外逃。

8月9日下午,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通过特情获知孙楼乡仇楼村的李某某夫妇有偷盗、窝藏和销赃摩托车的犯罪行为。随即专案组立即对李某某夫妇开展调查,很快就查实了李某某夫妇的犯罪行为,还查明两人还有一个同伙——仇楼村村民李峰。经查,时年24岁的李峰的体貌特征和张欣绘制的8.7袭警杀人案犯罪分子的模拟画像比较相符。

李峰原是丰县第三轧花厂的工人,1999年10月2日因为其父李继平和族叔李继永和李继生因宅基地上的一棵树的去留发生争吵、进而发生了械斗,年轻气盛的李峰为了给父亲“站台”,持一把尖刀将李继永和李继生刺成重伤,导致李继永在送医抢救三天后医治无效而死亡,李继生经抢救保住了性命。然而李继平夫妇以及李峰的姐姐李静都众口一词地声称:李峰在作案后不知去向,去哪里了他们也不知道。

为了进一步查实情况,专案组在8月9日晚上传唤了李某某夫妇,两人承认曾经伙同李峰盗窃过摩托车,一般是他和李峰负责盗车,他老婆负责窝藏和销赃。1999年12月,李峰和李某某在丰县司法局对面的一居民楼里偷得了一辆捷达100摩托车,然后销赃后获得了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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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达100型摩托车

李某某还交代说:“8月初,李峰穿一件米黄色带肩袢的衬衣,骑着一辆没有标牌和牌照的金城125摩托车来找我,说这车是他偷本村张厚亭的。我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怎么偷盗本村人头上了啊。李峰说我要出去躲躲,要了我50元钱就走了。

李某某的妻子还提供了一个情况:“8月9日晚上10点的时候,李峰翻墙进了我家,来的时候神色慌张,左手还缠着一件汗衫。我问他怎么回事,他不肯讲,只说他这次犯了大事了,要找我男人借钱逃走。但那天我男人上夜班不在家,所以李峰就走了。那天晚上他没有骑摩托车——

同时,李某某的妻子还向侦查员透露:李峰还有个叫郭影雪的“相好的”。

专案组分析认为,李峰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潜逃,在潜逃过程中因经济拮据而盗窃摩托车换钱,结果遇到了查车的张首先的巡逻车,做贼心虚成惊弓之鸟的李峰狗急跳墙,杀害张首先后徒步逃跑。

经查实,李峰的大姐李静正是嫁到了凤城镇,那李峰不管在7月22日盗车和8月7日袭警杀人后都往凤城镇方向跑就都说得通了。

8月10日,专案组正式传唤了李峰的父亲李继平和其老伴,李峰的姐姐李静和李峰的“相好”郭影雪。李峰的父母和姐姐的嘴巴依然很硬,他们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专案组找不到李峰,所以选择顽抗到底,因此全部以涉嫌包庇和窝藏被刑事拘留,随即抽取了他们的DNA进行化验,并和现场获取的确定为犯罪分子所留的DNA进行比对,结果表明李继平夫妇的DNA和现场发现的犯罪分子的DNA有直接血缘关系。至此,李峰被确定为8.7袭警杀人案的凶手。

同时,郭影雪为了减罪,交代了李峰曾在8月8日向她叙说过他杀害民警的过程,和现场勘查后还原的案发过程极为吻合——

8月11日、12日和13日,专案组动员了徐州市公安局所有警力对徐州市的市区以及所辖六个县市的旅馆、招待所、医院、卫生所、药店、私人诊所、出租房、车站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摸排李峰的落脚点和去向,确定了李峰和郭影雪在丰县的三处落脚点以及李峰在徐州以及外省市三十多个可能落脚的关系处所。然后派出九路抓捕小组分赴安徽、山东、湖北、新疆、江西、湖南、江苏、宁夏和内蒙古进行查捕。

通过对李峰的社会关系的排查,专案组得知,李继平在2000年3月东凑西借了1200元,给李峰儿子租了一辆车,载着李峰逃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的一个亲戚家,直到李峰抵达亲戚家后从那边打长途电话过来报平安。而在李峰刺死李继永、刺伤李继生后直到逃往内蒙古之前就一直躲藏在姐姐李静的家(当时李静的丈夫在外打工,家里只有李静和她的儿子,具备窝藏条件),还是姐姐亲自将李峰送上了去内蒙古的车。

据此,专案组认为李峰再度逃往内蒙古的可能性较大,于是将内蒙古作为追查的重点方向,最终在8月16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公安局查明李峰此时就藏在位于阿拉善左旗的兰泰镇的亲戚家。8月18日,在阿拉善左旗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前往内蒙古的那一路抓捕小组在兰泰镇的亲戚家将正在屋内熟睡的李峰擒获,经就地突审,李峰对自己在8月7日杀害张首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李峰在2000年3月1日被家人送到内蒙古的亲戚家后,在那里躲藏了三个月左右,期间一直和家里人保持着联系,见徐州当地没查出什么进展,就觉得风头可能过去了,再加上自己一个苏北人实在习惯不了内蒙古的生活,于是就在6月下旬潜回丰县,但是不敢回家,以盗窃为生。并承认自己在7月2日在丰县司法局宿舍附近偷盗自行车一辆,又在7月22日在孙楼乡仇楼村偷盗金城125摩托车一辆。

8月7日那天,他驾驶被盗摩托车前往凤城镇的途中遭遇张首先的巡逻警车,他在弃车逃跑后,见张首先驾驶他偷来的摩托车从后追来,最终在北店子村至胡庄村的向阳北路东侧将他截住,两人随即扭打起来。在搏斗过程中,急于脱身的李峰拔出尖刀对着张首先的颈部、肩部和胸部连刺五刀,张首先当场壮烈牺牲,不过张首先也用手铐砸伤了李峰的左手,随后李峰带伤夺路而逃。

至此,本案告破。

8月19日,公安部部长贾春旺签发命令,追授张首先同志公安部二级英模称号;8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追认张首先同志为革命烈士,归葬丰县烈士陵园(如今,张首先烈士的女儿也从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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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公安对张首先烈士的女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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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国家烈士公祭日来丰县烈士陵园看望张首先烈士的丰县公安局干警

2001年1月17日,李峰因故意杀人罪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公判大会上宣布最高法核准死刑的判决,并在当天下午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而李峰的父亲李继平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姐姐李静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另有七名参与帮助李峰潜逃的李家亲戚也各自“领受”了一年至三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