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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安徽省涡阳县公安机关持续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

打谣进行时

1.近日,涡阳县王某英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转发“有人下迷药骗钱”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王某英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英予以行政处罚。

2.近日,涡阳县于某贞在网络上发布“出大事了,家里有孩子的赶紧看过来,30秒就能让一个大学生消失等”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于某贞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于某贞予以行政处罚。

3.近日,涡阳县张某娥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纯净水不能长期喝,都是自来水污水过滤”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张某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娥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筑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相关法律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来源:涡阳警方

编辑:李佳媛(实习)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