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编讲座党课ppt第五章(收养)学习解读,属于民法典婚姻编系列。党课ppt课件讲稿字数:12260字,党课ppt页数:36页,教案授课时长:30分钟,适合2024年国家机关干部、政府系统等党支部党日活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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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编讲座党课ppt第五章(收养)学习解读

收养亦称收养关系,谓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以发生亲子关系为目的之要式的法律行为。是一方当事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的行为,通过收养行为,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形成了拟制的血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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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编讲座党课ppt第五章(收养)学习解读

可以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送养的人包括: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因收养行为而形成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养父母取得养子女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的身份地位,养子女取得与养父母婚生子女相同的身份地位,双方各自享有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的权利并承担父母子女的义务,此为收养的拟制效力。
收养消除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自然血亲之间生理上天然具有血缘关系,该血缘关系无法基于法律的规定切断。法律只能消除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生父母不再对已送养他人的子女承担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不再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互相之间也不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除与生父母之外,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相应消除,此为收养的解销效力。
收养是一项特殊的法律制度,目的是在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建立父母子女等亲属关系,具有完善家庭关系、促进道德风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民法典》为收养关系罗列的一堆规定,充分彰显出了法律的温情和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定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