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湖北中交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但未及时予以制止,近日,湖北中交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被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罚款1万元。

本报注意到,2024年04月24日,在珠海市斗门区交通局民生实事桥梁整治工程,当事人湖北中交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但未及时予以制止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监理合同、成交通知书、监理部成立文件等等证据为证。

湖北中交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和《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年版)》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三)项,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对湖北中交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粤珠交罚﹝2024﹞01468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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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湖北中交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6月26日,注册地位于武汉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A栋1层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7283196040,法定代表人为刘名清,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张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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