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保义镇保义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保义乡镇保义村范围内。其中:七号地块拟征收保义镇保义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土地1.0758公顷,其中:农用地1.0758公顷(耕地1.0513公顷),拟征收土地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兴华中学,北至池塘。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征求被征地的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地农户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保义乡镇、保义镇保义村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寿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houxi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17日至 7月1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联系单位:保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郑思远,联系方式:0554-4646088.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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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来源:寿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抖音号:@shouxianren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