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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应该听说过竞业协议这事儿!

在某些公司的重要岗位,由于该员工掌握了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技术。

当他离职后,公司会要求他在数年内不得从事该行业!

按理来说,那种基础的、非保密性的工种实在没有签竞业协议的必要,相信也没有哪个公司非得跟一个普通的员工签竞业协议。

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这不,南京的刘先生就遇到了一件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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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是某个饭店的冷菜厨师每天的工作就是拍拍黄瓜,煮煮毛豆……这样的工作实在称不上有什么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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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刘先生离职后, 换了一家新公司继续从事这份工作,可是知道竟然被原公司以违反竞业条例为由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10万多元!

好家伙,这10万块我得拍多少条黄瓜才能挣回来呀?刘先生自然不会赔偿,果断将原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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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的法院也很给力, 认为刘先生只是一个普通的凉菜师傅,能掌握啥商业机密呀?

最终驳回了该公司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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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奇葩事儿,很快引起了网友的关注,网友在评论区议论纷纷。

网友1/签竞业协议可以,但你得给人家钱呢,不让人家干厨师工作, 那人家也得养家糊口呀,没钱可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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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 这个公司的意思是,员工在我这里打螺丝可以,但是到别的地方打螺丝那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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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3/店家的格局还是小了,干脆起诉全中国所有拍黄瓜的厨师[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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