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春,在上海市公安局的一间审讯室内,一位身穿时髦的年轻女子正在接受审讯。

这位年轻女子叫陈筠白,青春靓丽面容姣好,平时走在路上都会有不少男士搭讪。

但此时,陈小姐面容凄苦,泪眼婆娑,早已不复往日的风采。

坐在陈小姐对面的两名警察同志,一脸古怪的问道:陈小姐,和您同居长达四年的女孩,真的是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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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闻言,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警察同志觉得不可思议,又继续追问道:四年来,您一直没有发现一些不正常的地方吗?

听到这句话,陈小姐压制不住内心的悲伤,哭出声来。

等了很久,陈小姐的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些,说道:等我发现端倪的时候,已经同居很久,但在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冲动的决定……

紧接着,陈小姐仿佛打开了话匣子,和两位警察同志将她这段难以启齿的经历,娓娓道来。

01

陈小姐出生在上海附近的一个乡下村子,因为连年战乱,父母早亡,从小孤苦无依,只能寄住在叔叔家。

寄人篱下的生活,自然是不好过,陈小姐从小饱受欺凌。

长大以后,陈小姐想要逃离叔叔这个家庭,但叔叔一家想的是,养了这么多年,嫁人时要是不捞上一笔,实在是太过亏本,所以对于她的出行一直盯得很紧。

陈小姐为了麻痹他们,就只好表现的言听计从,可就算如此,叔叔一家也并未对他好言好语。

陈小姐的叔叔喜欢喝酒,一喝完酒就撒酒疯,一天夜里,她的叔叔再次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里打开她的房门,一边拳打脚踢,一边骂着他是个赔钱货。

正在睡梦中的陈小姐被叔叔的打骂给惊醒,只能默默忍受着叔叔的欺凌。

像这样的情况,她已经记不清发生了多少次。

唯一不一样的是,这次她的叔叔揍完她离开后,一不小心被门槛绊了一跤,栽在了地上昏睡了过去。

陈小姐看着栽倒在地的叔叔,瑟瑟发抖,半天才缓过神来,意识到是个逃离这个家的好机会。

陈小姐鼓起勇气,走出房门,强压着对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恐惧,一路小跑,逃离了这个家,这个村子……

等陈小姐的叔叔第二天酒醒以后,陈小姐早已经不知去向,气急败坏的他,骂了整整一个上午。

而陈小姐在逃离这个村子以后,一路乞讨跑到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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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上海,大概是中国最繁华的地方,十里洋场,东方明珠,可是这繁花似锦和她这个贫苦姑娘没有半毛钱关系。

为了谋生,她来到了一家豆腐坊门前,捡到了一块馊了的豆腐大口吃了起来。

豆腐坊的老板看她脏兮兮,满脸嫌弃的踹了她一脚,说道:哪来的叫花子,赶紧滚,别弄脏了我的豆腐!

陈小姐被踹倒在地,看到一脸凶相的豆腐坊老板,立刻朝他跪着磕头,求他收留自己,只要给一口吃的都行,干啥都可以。

在生存面前,在饥饿面前,尊严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