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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社〔2024〕23号)文件精神,我市全年应收到中央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529万元,其中市本级应补7581万元,截至目前已下达资金6508万元,本次下达补助资金1073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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