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减少和避免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发生,6月17日下午,蓝田法院联合县团委走进蓝田县草坪初中,开展“红领巾法学院”普法实践活动。

“初二学生小李网络打赏主播行为有效吗?”

“一群初一学生嘲笑、孤立小明,导致小明抑郁算不算学生欺凌?”

“初三的学生小张恶作剧致同学跌落伤残谁来承担责任?”

一连串的问题,一下子就吸引了同学们的注意力,王军权法官随即围绕《民法典》向同学们讲解起“什么是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享有哪些民事权利,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肖像权等被侵犯了该怎么办”等基本法律知识。在讲到学生欺凌时,王军权法官通过自己所办理案件,以案说法,鼓励学生们遇到欺凌时要立刻向学校、家长反映、求助,不做欺凌的受害者、附和者、冷眼旁观者,从我做起,“看好”自己的权利,正确处理校园矛盾,远离违法犯罪。

活动中,王军权法官还向学生们介绍了红领巾法学院、红领巾法律小社团相关情况,鼓励同学们积极开展有趣、有益的法律实践活动,提升法律意识。

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模拟法庭观摩、家庭教育指导、法庭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是蓝田法院少年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做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务实举措,也是培养未成年人从小知法尊法、懂法用法的有益实践。今后,蓝田法院将持续做好未成年人法治“走出去,请进来”工作,做实落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要求,以法治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当地供稿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