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20日电,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辽宁农商行获批吸收合并辽宁省内包括辽宁新民农商行等在内的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同时,辽宁农商行将承接这36家农村中小银行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吸收合并的事宜将在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