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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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是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当学生在校受到其他学生伤害时,确定赔偿责任的归属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在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由谁负责赔偿责任?

一、赔偿责任界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 侵权人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2. 学校责任: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如果学校未能履行其教育管理职责,如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间的不当行为,或者未能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学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补充责任意味着在侵权人无法完全赔偿的情况下,学校需承担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但学校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3. 监护人责任: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监护人应确保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避免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

二、 赔偿范围与标准

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造成学生残疾或死亡的相应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上,学生在校期间受到其他学生伤害时,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责任、学校的责任以及监护人的责任。侵权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学校在未能履行管理职责时,可能需要承担补充责任;监护人则需承担监护责任。

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应依据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各方责任,确保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同时,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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