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打工人,总希望能赚得多干得少,可作为企业方,又总想着能少发工资让员工多干活。

以前我们在学校里读过《周扒皮》这一课,那时候读起来就像是看笑话,而当在社会上亲身经历过,又不断被各种劳资纠纷的新闻所触及以后,才发现那些被我们当成笑料的,原来一直真实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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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老板们,又何尝不是在想尽办法的压榨着员工的劳动力,区别或许只是手段更隐蔽了一些而已。

最近,热搜上有一则消息引起广大打工人的关注,因为这件事与我们其实是息息相关的,很多人在工作中都可能会遇到。

重庆一家公司的员工发贴称,自己因为生病住院,向公司请了两周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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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该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因病假要扣除其4500元工资,扣除后,该员工当月工资到手为1000余元。

这一事件随即在网上引起了人们极大的讨论热情,网友们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在声讨该企业,认为这样的工资发放标准是很不合理的。

同时,该条新闻也得到了寿光融媒体、四川监狱、南京V法院、怀化网警等多家官媒的转发。

对此,涉事公司解释称,扣除4500元工资是根据员工缺勤天数决定的。由于该员工请了两周病假,按照公司规定需要扣除底薪的50%。此外,绩效工资根据员工每月表现单独计算,该员工并未达到考核标准,因此需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被列入工资总额范畴的有:(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而在实际生活中,每家企业对于工资的计算办法都有自己的规定,这也导致了其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尤其是一些像是销售、市场、推广类的岗位,往往多采用基本工资加绩效(提成)工资的模式,这其中就有很大人为操作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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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把基本工资定很低,美其名曰可以用高提成来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然后又用一些高任务、高标准来增加员工达成绩效的难度。

再比如,对于绩效的规定过于模糊,管理者可以用绩效考核的名义随意克扣员工的工资,迟到、病情、事假等等都成了企业拿捏员工的理由。

对于该公司的解释,网友们却不买账,企业以自己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行使处罚权,却不一定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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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五十九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而且这个最低标准中也不包括由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重庆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档,万州区、黔江区等26个区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为2100元,城口县、丰都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秀山县、彭水县等12个县(自治县)为2000元。

照这条规定来计算的话,2100*80%=1680元。

那么该公司发放给这位请假员工的工资,明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实际上,劳动法中对于职工因病请假企业应付工资有着明确的规定: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休假工资)标准为: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应支付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同时也说明了,企业支付给请假员工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少于最低工资的80%。

这是一个硬性的指标,不允许企业有自由裁量的空间。

可以说,这一条法律的规定,其实已经兼顾的劳资双方的现实利益,既考虑到员工因病没有收入的救济,又给企业因员工病假期间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行了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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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是这样的规定,企业还不愿意接受,还在变着法子的钻法律的空子,对劳动者进行各种的压榨。

这也说明,在逐利这一本质问题上,企业是不要什么脸面的。

而相对于更加强势的企业和管理者来说,作为员工能做的却并不是太多,这其中的因素有很多。

其一,是员工在遭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收集证据的难度比较大。

很多企业的考勤和工资发放并不正规,员工想要拿到完整的考勤纪录和工资条,有时候都实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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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企业利用身份的便利,恶意修改员工的考勤纪录,以便在仲裁或者诉讼中形成对自身有利的“伪证”。

其二,维权的过程并不容易,让很多劳动者打了退堂鼓。

现在来说,员工想要维权的途径一般有工会求援、劳动监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法院起诉、求助媒体等。

这其中,工会起的作用恐怕是很小的,往往只是一个形式上的机构,而实际发挥的对职工的帮扶作用,几乎没有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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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几种方法,既要看身份,也要看运气,通常所涉及的时间都会比较长,也打消了很多打工人与企业对垒的念头。

实际上,很多人都是抱着这次吃亏下一次意的想法,不是不想为自己维权,而是找不到一条顺畅的通道。

这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变本加利的做着坑害劳动者的事情。

像是996福报这种话,才能从昔日首富的嘴里轻描淡写的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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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大家都在向往《我的阿勒泰》里那种休闲的生活时,某位著名的企业家可以义正言辞的告诫如今的打工人:你可以打辞职报告,可以回去休闲,没有问题。我觉得是自己的选择。”

像是求职者想要争取一点高工资时,那些HR会告诉你,要先想想你能为企业贡献多少,不要总想着多拿钱。

如此种种的“不正常”,在如今的就业市场上反而成了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难道不是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吗。

这一场打工人与企业的博弈中,谁才会是最终的胜者?

是什么让我们的底线一次次被压缩,到底是企业的强势,还是打工人的无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