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北关派出所坚持快侦快破现发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近日快速侦破一起招摇撞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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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张某、李某二人在一次饭局上相识,交往过程中张某谎称是某公安局刑侦支队副科长,并多次向李某出示伪造的“人民警察证”。6月5日,张某告诉李某可以帮助其解决公安事业编入职问题,需要10万元活动经费,并当面联系了冒充组织部领导的同伙刘某。李某信以为真,于6月6日将9万元转给张某,发现被骗后报案。分局北关派出所受案后快速行动,当天将张某抓获归案。

目前,张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当前,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人员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花钱“解决”工作不可取。找工作应摆正心态,通过正规渠道、正当方式获取工作岗位,坚决不信有“熟人”有“关系”走捷径的套路,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