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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货物运输需求量大

若此时货车存在超限超载交通违法

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还严重损害公路和桥梁通行安全

面对忽视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为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乐山公安交警查处力度再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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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率高达229.52%!“百吨王”午间上路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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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沙湾区交警大队联合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沙湾区乐沙大道开展交通安全巡逻防控工作。12时02分许,当巡逻交警巡逻至乐沙大道醉花谷景区附近时,查获川L8***3重型自卸货车涉嫌严重超载。

经过磅称重,该车最大允许车货总质量31吨,实际车货总质量102.15吨 ,超载率高达2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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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将该车扣留,责令该车驾驶人张某某消除违法状态,并对张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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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该车违法行为抄告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该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百吨王”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给道路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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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公安交警将持续

开展泥头车、大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查处货车“三超一疲劳”、非法改装等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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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货运企业要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避免货车超载;

货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超载运输;

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路遇货车要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并观察判断大货车的状况和行车意图,及时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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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苟宣平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