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三台的王某某在经营农业旅游合作社期间,因资金链紧张,便以高利息精心设局,涉嫌向100余名群众非法集资380万元。近日,三台县公安局成功破获该案,王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17日,办案民警介绍,受害群众多以老人为主,有些人在民警调查期间仍对这位老板深信不疑,甚至声称:“不要阻碍我们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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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涉案合作社进行调查

据介绍,王某某成立合作社后一直在种植瓜蒌,同时也涉足中药材行业,因“好大喜功”盲目扩大经营,导致资金链非常紧张。就在他感到焦头烂额之时,一名朋友向他建议:利用种瓜蒌的土地搞农家乐、周边游,并以这些项目为依托进行短期集资。如此一来,不仅解决了资金问题,还能赚一大笔钱!

王某某被朋友构建的“蓝图”所打动,于是在三台选址进行集资宣传。2023年4月,王某某为扩大经营筹措资金,在三台县某居民楼内租赁房屋,设立集资场所,雇佣工人宣传,许以每月2%-2.5%的利息,涉嫌向龚某某、安某某、陈某某、冯某某等100余名群众集资约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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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涉案合作社进行调查

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前期,王某某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给现金的方式,陆续向投资人支付每月2%—2.5%的利息。这些投资人多以老年人为主,他们被高额利息所诱惑,不惜将养老金及辛苦攒下来的积蓄投入王某某的合作社。同时,为了放长线钓大鱼,王某某每月会请一些“大客户”吃饭,除了培养感情、增进信任,还希望他们为自己介绍新客户。

“我们在走访调查过程中,不少受害人仍对这名‘大气’的老板深信不疑,甚至斥责民警‘不要阻碍我们发财’。”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案件侦办前期,王某某竟然质问民警:“我这是在带领大家共同致富,共同发财,我有什么罪?”

随着案件的深入,2024年5月28日,王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王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并承诺积极退赔投资人资金损失。目前,王某某已被三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赵丹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郭庄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