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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化、旅游市场的持续回暖,各类演出活动扎堆,但一些消费者也遇到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退票难”问题。日前,消费者明女士就因演唱会无法退票,向虹口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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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女士付款2580元下单了某主办方举办的2月25日上海场演唱会,为顺利观看演唱会,明女士购买了2月24日至上海的高铁票。但没想到,2月22日湖北突发冻雨灾害,高铁大面积停运,明女士的高铁班次也在停运范围内,且明女士所在地区当天仅这一班高铁直达上海,无法改签其他班次。收到高铁停运的消息后,明女士立马联系购票平台退票,并出具相关凭证,不料购票平台表示主办方不同意退票。

区消保委经核实后了解到,主办方退票通道至2月21日中午12点截止,而明女士于2月23日在平台提出退票申请,已超过退票时间。主办方表示,演出开始前消费者所在地区并未出现所有营运班次停运的情况,因此拒绝退票,对此明女士并不认可,认为购票页面有明确规定“如观众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需要退票的,在出示相应凭证后不受上述规定限制”,而退票截止时间也在“上述规定”中,应当予以退票。

截至发稿,区消保委已多次与主办方沟通协商,主办方坚持不退票,明女士表示将通过其他方式维权。

区消保委认为,本案中湖北突发冻雨灾害,高铁大面积停运,无疑给消费者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与不便,作为主办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事先的约定,迅速准确地判断此次事件的性质并及时回应消费者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若经过判定,此次事件确实属于不可抗力,主办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明女士办理退票。若此次事件并不属于不可抗力,主办方应及时向消费者解释具体缘由,并从人性化的角度为消费者提供阶梯式的退票机制。

消保委提醒:

实名制演唱会门票受其性质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不退不换。消费者在购票前应当充分了解演唱会的相关信息,合理做好行程规划,避免因行程冲突而导致出现退票纠纷。当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确实无法按时观演的,应当准备好相关证明,及时向经营者反映情况,如遇维权困难,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记者:顾俪

通讯员:张旭

图片:网络

编辑:顾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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