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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天下6月16日北海快讯 组建城管队伍,是为了对市容市貌、占路摆摊、乱搭乱建等现象进行治理和整顿,初衷并没有错。因为其机构就设在地方政府之内,便于管理和调动,很受青睐。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与此相关的不和谐之音充斥在公众的耳畔。日前,广西北海取消城管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民声君”从北海市政府新闻办证实,根据《北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北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文体厂电、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划归相关主管部门承担,不再保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故从2024年6月10日起,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

针对该地的这一举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较早前在接受“民声君”采访时曾表示,从国家法律规定讲很简单;政府已经有很多的职能部门,每一个职能部门,如果都严格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的话,那么,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的管理,就已经达到了管理的目的了。

洪道德以游商为例解释称,一次正好走到北京的一座过街天桥上,摆摊的人将整座桥面只留下一条过道,而突然摊贩们把商品底下的布兜起来就跑,一看才知道,说“‘城管’来了!”。从这个角度看,解决此类问题,游商真的是占道,而且占用唯一的通道。这种情况下,对整个周围的居民、路人来讲,显然不太合适。那么,城管把这块管起来,应该说还是可以的。

从管和罚的角度,洪道德进一步分析称,如果从这个词的本意来讲是没有罚的,就是城市管理,管理怎么会有罚?现在媒体上暴露出来的大部分问题出在罚上,并不出在管上。若真要管的话,没有人反对管;即使指出不能在这摆摊,游商不在这摆也就罢了。

管理的同时,洪道德也认为,从理性角度讲,城管这个职业,给自己的印象不是很好。首先,城管他有没有合法性便是个问题。虽说他都是设在各级政府里面的,政府按照《行政处罚法》,似乎有权利成立这样的机构;但是,《行政处罚法》可不可以这样去理解,还是要再参照《宪法》去理解这个问题。

洪道德强调指出,整个社会在快速发展变化过程中,可能会带来一些新的管理上的问题;过去已有的职能部门,已经管不着了。这样的话,专门针对这个小的部分,成立一个职能部门,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现在并没有看到城管部门是在做一些弥补,给公众的感觉是,城管部门现在是干了其他机构本应该他们干的事情。究其原因,还是管理缺位的问题。(责编/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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