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8日,喀什地区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巴楚县公安局的报告:在本县的一间废弃的老教室中发现一具老年男性尸体,死者身份被确定为原籍四川的63岁小贩林根。接报后,喀什地区公安局刑侦支队的侦查、技术人员火速赶往距离喀什将近300公里的巴楚县,而随队前往的唯一的一名法医则是由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技中心法医室派到喀什地区进行对口支援的年轻主检法医师杨宇雷,而他的师傅则是大名鼎鼎的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技中心法医室主任阎建军。

按照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法医室的规定,出现场的法医一般都是一名老法医、一名中年法医带着一名小法医的“老中青”组合。然而,喀什地区公安局可没这个条件,整个地区公安局法医室的法医连同对口支援的杨宇雷法医在内也只有七个人,根本不敷使用,所以出现场的法医只有杨宇雷一个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杨宇雷法医

经查实,死者林根原籍四川,1968年因为盗窃罪和诈骗罪被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被押到喀什劳改,1978年刑满释放后他没有回原籍,而是在巴楚县定居下来,做一些烟酒糖果、肥皂草纸、针头线脑的小买卖,一住就住了28年,且一直单身,没有成家,也没有孩子,传说他不喜欢女人,而是喜欢男人,是个同性恋。

有时候,他也做一些倒卖玉石和化石的“擦边”勾当。因为在现场,侦查员还发现了不少有关如何鉴定白玉的书籍,以及几块质地相当一般的白玉。

当时,喀什地区是著名的新疆白玉的主产地,当时有几十万人在喀什河里“淘玉”,谁要是能挖到一块质量上乘的白玉,那就可能意味着一夜暴富,当然也有可能意味着杀身之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喀什白玉

群众走访得知,林根在1978年刑满释放后就一直住在这间废弃的破旧教室里,每天早上他把杂货装上一辆小三轮车,然后推着车沿街叫卖,尤其喜欢在曾经关押过他的监狱附近兜售杂货。巴楚县的居民中很多人都曾经在他这里买过杂货,都认识这次从四川来的,操一口带着四川口音的普通话的汉族老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摄影作品,推三轮车上街卖杂货的老头

根据住在教室附近的居民向侦查员反映:他们最后一次看到死者是在2006年的1月7日,此后直到案发就再也没见过死者了,大家都以为死者回四川老家过年去了。可是也有一些群众觉得奇怪,因为死者住在巴楚县的28年时间里从来没有回过四川老家过年,所以他们怀疑林根很可能是因为盗窃或者诈骗的“旧疾复发”,惹怒了什么人,结果被报复灭口。

此外,他们还反映:林老头从来不在晚上卖杂货,也从来不在这间废弃教室里卖杂货,这里就是林老头的居住之所,他只是每天推着三轮小车上街兜售杂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卖杂货的三轮车

现场的废弃教室年久失修,门窗破旧,窗已经锁不上了,只能虚掩着,门还能锁,但也已经不听使唤,似乎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教室内堆放着不少杂货,全都按部就班、整整齐齐地地放在货架上。死者睡觉的床在教室的左角,从门口到床被货架隔出一条窄窄的走道,床边放着几张凳子和一把椅子,凳子和椅子上整齐地码放着锅碗瓢盆之类的生活用品。

现场的门窗没有发现有撬开的痕迹,现场内也没有发现任何搏斗的迹象,说明凶手和死者是熟人,因为群众反映死者一直单独居住,而且很警惕,从来不请一般人进入他所住的教室。

杨宇雷仔细检查了躺在床上的林根的尸体,死者穿着棉毛衫和棉毛裤,但棉毛裤里面没有内裤,身上没有盖棉被,脖颈处缠着一条打着死结的围巾,围巾绕着脖子两圈,缠得非常紧。杨宇雷判断死者的直接死因是被这条围巾勒脖子后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案件性质是显而易见的他杀。因为群众反映:林根的日子过得还算温饱,而且性格乐观开朗,再加上曾经蹲过大狱,要比一般人看得开得多,根本没有自杀的动机。

死者的尸体已经腐败,身上多处已经有了霉斑,死亡时间超过两个月,但得益于喀什地区干燥的气候,所以腐败得并不严重,更多的算是被“风干”。床的里侧胡乱堆放着死者的棉被和棉大衣,床边地上放着林根的鞋子,鞋底上沾有大量的泥巴。

根据尸表检查结果和群众的反映,杨宇雷判断林根的死亡时间应该就是2006年1月7日,根据巴楚县的气象记录,1月7日那几天下着大雪,地面极为黏滑,鞋底的泥巴应该就是这个时候沾上去的。而这段时间巴楚县的天气干燥,这时候在外面走动鞋底是不可能沾上那么多的泥巴的。

那么凶手是什么人呢?

喀什地区的民族成分比较复杂,主要民族有维吾尔族、汉族、塔吉克族、回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哈萨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蒙古族、锡伯族、满族等。其中维吾尔族人占了90%,另外,维吾尔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哈萨克族在当地都有随身携带小刀防身的习惯,主要用来预防野兽,也可以在吃饭的时候用来切割牛羊肉。凶手如果这以上这些民族,大可以一刀结果了林老头的性命,根本没有必要用围巾勒人这种费力的方式。所以,凶手可以排除上述习惯带小刀的民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新疆少数民族随身携带的弯刀

杨宇雷刻画了案发的过程:凶手和死者发生了冲突,凶手起了杀心,抓起一条围巾就勒住林老汉的脖子,或者说的更加具体一点,林老汉当时脖子上原本就围着一条围巾,凶手顺手就将围巾抓住勒紧,这样更加方便容易。

根据尸检结果,杨宇雷判断凶手应该是一个比较有力气的人,因为林某虽然已经63岁了,但群众反映他的身子骨一直比较壮实,再加上常年搬动货品,很有力气,所以要将林老汉置于死地的凶手要么是个男性,要么是个非常壮实而有力气的女性。不过,根据群众反映,林老汉是个同性恋,并不好女色,而是好男色,因此杨宇雷判断凶手应该是一名强壮的男性,和死者应该有那种超乎寻常友谊的关系。

在现场勘查中,杨宇雷还注意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死者的床上和衣服上都有蜡烛油滴下来的滴蜡,滴蜡毫无规律,显得很散乱,但一滴一滴的极为清晰。据了解,这间废弃的教室已经断电很久了,晚上就得用蜡烛来照明,说明案发的时间应该是在晚上。

现场勘查结束后,杨宇雷就在现场对林根的遗体进行解剖,喀什地区地广人稀,要将尸体拉去位于喀什市的地区公安局法医室进行解剖往往要来回数百公里,显然不具备可操作性,所以当地法医往往都是就地对尸体进行解剖,这也是为什么喀什地区公安局常年需要发达省市的法医轮换支援的重要原因——因为如此艰苦的环境很难留住优秀的法医人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法医尸检

经过解剖,杨宇雷发现死者林根的颈部有出血点,眼睛有出血点,这证实了死者是生前被围巾勒住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而死的,因为如果死后再勒,颈部是不会有出血点的。死者的胃内已经没有食物,食物都已经进了小肠,说明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晚饭后3~4个小时左右。

在随后的案情分析会上,杨宇雷向喀什地区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头头脑脑们汇报了自己的尸检结果以及自己对本案案发过程的分析,同时对凶手进行了刻画:凶手应该是一名30岁左右、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应该就住在距离现场不远处的居民区里,和死者认识,但不算是关系很“铁”的那种,1月7日前后应该上门找过死者,案发后行为应该比较反常,甚至刻意传播过死者回四川老家的谣言以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

四天以后,凶手被抓到了。系时年30岁的赵某某,汉族,就居住在林根居住的废弃老教室不远。据他交代:2006年1月7日晚上他的儿子在半夜里突然生病,他因为持家无方欠了一大笔外债,导致没有钱给儿子看病,于是就半夜里敲开林根所居住的老教室的门想要借一笔钱。

林根一开始不同意借钱,而经不住赵某某再三恳求,再加上喜好“男风”的林根看赵某某细皮嫩肉,长得也比较“宝相庄严”,就提出借钱可以,但要赵某某和他“玩一次”,为了救儿子,赵某某忍着屈辱答应了林根的要求。

然而没想到的是,林根在“玩”的过程中还上了瘾,拿起燃烧着的蜡烛不断对着赵某某的下体滴蜡。滚烫的蜡油让赵某某痛苦不已。他提出抗议,要求立即“停止”,然而兴头上的林根怎会答应,还是继续用蜡油往赵某某身上滴。忍无可忍的赵某某决心反抗,当他看到林根脖子上的围巾时(由于太过“猴急”,林根根本没来得及把围巾脱掉),突然一把揪住围巾的两端,往两个方向用尽吃奶的力气死死拉拽,林根猝不及防,最终被活活勒死。

在确认林根死后,赵某某给林根的下身套上一条棉毛裤,然后拿走了林根放在钱箱里的600多元现金和一台DVD机后离开了现场(DVD机从赵某某家中被起获,600多元现金还剩200多元)。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赵某某最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喀什地区公安局法医室主任阿布多对杨宇雷的表现大加赞赏,当着大伙的面拍着杨宇雷的肩膀连说了好几声“亚克西(维吾尔语的意思是好、棒、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