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零”是经营中常见的让利行为

经营者能方便收款记账

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

同时又能让消费者享受优惠

便于吸引回头客

而让消费者

多付了几分、几角钱的“反向抹零”

则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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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近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咨询,称其购买水果付款时,发现甲商家给的小票上多收了“三分钱”,遂来询问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如违法,希望予以查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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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甲商家从事水果经营,其在经营中,为便于计算及收款,在收款系统中设置“抹零”,但该种“抹零”并非传统的让利于消费者的舍弃,而是“反向抹零”,即针对末尾采取进一取整。该商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法律分析

如今,日常消费大部分以“角”“元”起步,离“分”越来越远。个别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几分、几角钱的不敏感,采取“反向抹零”,金额虽然不大,却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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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甲商家的“反向抹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的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处罚。

1.经营者应树立合法、公平、公正的经营理念,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2.消费者在购物时,应仔细核对小票上的金额和实际价款,如遇不法侵害行为,可拨打12315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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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金山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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