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

有没有老赖能撑过两年强制执行期的?申请强制执行以后,两年执行期过了老赖就能逍遥法外了吗?我还能再告老赖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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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一下,为什么有个两年执行期的概念。

严格从法律来说,是不存在执行期限的。对于已经判决并申请执行的案件,这个是一直有效的,即便法院在执行后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只要被执行人日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也就是说,执行案件是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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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个两年期,其实是失信被执行人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所以不少被执行人以为,只要熬过这两年,应该就没有问题。但这仅仅是失信惩戒,并不是解决案件,更不是意味着案件就此终结,被执行人不需要再履行法院判决。

另外,我们对于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惩戒,则没有期限限制。即便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限高的惩戒将会一直存在。

我之前遇到一起执行案件,过了十几年了,法院再次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最后顺利冻结了相应的财产。但现实来说,多数法院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基本就不管这个案件,即便有规定应当每个半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并告知申请执行人,但我目前是没有遇到过。但法律有相应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联系法官,要求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进行查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