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贺兴

端午节刚过,大货车司机王某早早地收拾停当,向货场走去。看着丈夫远去的背影,王某的妻子知道,一家人的生活有着落了。

“他现在还能出去拉货挣钱,真是太感谢你们的帮助了!”王某的妻子见到回访的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后,感激地说道。

6月14日,承办检察官介绍,王某一家6口人,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分期贷款买了一辆半挂大货车跑长途货运。妻子在家照顾老人和小孩,一家人靠着他跑车挣钱生活,一家人都盼着车贷还清后的好日子。然而今年3月2日发生的一起车祸,打断了王某的幸福梦。

今年3月2日,王某驾驶自己的重型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

案件移送后,郧阳区检察院审查认为:事故发生后,王某在报警的同时,迅速呼叫120到现场救护,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到场处理。案发后,王某积极赔偿损失,消解矛盾,并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刑事和解。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然而,郧阳区检察院并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作出处理决定。更多地考虑到,王某被起诉后,王某可能无法继续从事驾驶工作,分期贷款就无法偿还,一家人的生活将陷入困顿。最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郧阳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郧阳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院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抓手,通过案件办理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涉民生案件143件。“检察机关承担社会治理责任要具体落实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衡量的重要标尺之一就是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检护民生要体现在行动上,要帮到关键处,护到心坎上。”郧阳区检察院检察长董可飞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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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