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转正的退休民办教师身上发生的事,他正在通过一切办法要回他曾经的承包责任地,前前后后折腾了好几年,手里整出的材料怕可以刊钉成书了!

大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势,拿着上万的退休金,还想给各级各部门施压,促成村民小组归还原属于他的地。问题是,虽然还没有哪一级明确去支持他的要求,却也没有哪一级做出不给他分地的决定!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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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从一本证说起。

在多年前,农村耕地承包实现“30”年不动的政策后,又启动了承包耕地的确权颁证,给农民在集体内的承包责任田颁发了权证。

在这个承包责任制确权颁证的历史档口,故事主人公所在的农村当时有个历史情况,因为处于丘陵地带,田地可耕种便利性不高,一不太适合机械下田,二灌溉的渠道也不完善。时兴的流转大户种植一直没有来到这个村组,所以耕地还得靠比较勤快的中、老年以家庭为单位来种。

故事主人公就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曾经是当地的民办教师。当地出台了解决民办教师的政策,老人办了民办转正的手续,从农民转为了非农,每月能拿到近万的退休养老金了。

虽然转正了,但老人在农村老家还有田有土有房,他也习惯了退休后当农民的生活,种田栽菜,好不惬意!

老人拿着国家不菲的退休工资,还种着农村集体的地,他也感觉于理不合,也种不踏实,也就准备把承包耕地还给组上,能够保留点菜地就好了。

可这个时候,村组里的人纷纷外出务工,流也流转不出去,不少人家的地还荒在那里。即使政府年年宣讲抛荒耕地违规违法也无法阻挡这一趋势!

老人向组长提出交田的请求,因为没有接盘侠,村组就无视老人的交田请求,老人田交不出,又不想像其他家一样让田荒着,就一直种着,在需要交公粮或按田亩安排的啥摊派,也都没有落下。

最关键是到了承包耕地进行确权颁证时,村组及乡镇还是将老人作为了这些地的确权主体予以颁证。老人拿到证后就更心安理得地继续耕种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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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推移又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是老人所居住的农村宅基地因修路被征拆,进行了集中安置。二是老人所种的地,也因村上进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丘块打乱,渠道完善,田也利于大户来种了。

这时,老人原属的村组不得不召开村民大会,对村组的耕地实行再分配。

同时,组民提出老人已经民办转公办,农民转非农,不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再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利益了。因此,根据村民大会的决议,就排除掉老人后重新分配了组上耕地,并将新的分配田主向上报,再次实行了确权颁证。

这个时候,老人就不干了。他拿着原来“30”年不动期限内的承包责任制权证,还找到了相关法律依据,要求村组归还属于他的承包耕地!

这个事情不仅惊动了乡镇甚至更上层级的部门,还通过了法律诉讼。没有哪一层次否认他的权证的法律效力,当然也没有谁能去帮他拿回耕地。

这个事例确实也是一个死结,一时还没有谁能妥善处理。对于老人,他以法律为准绳,国家颁发的权证就具有法定严肃性,“30”年期内,是不论其身份转换、生老病死,其家庭都是享有承包权的。如今村组通过村民自治的形式,就直接取缔了其承包权,于理相合却于法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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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这样的事实却是由于在初次确权颁证时,老人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还将其作为颁证对象,基层仅仅因为田缺少责任主体而硬要老人承担,这怕算是乱作为了,到如今各级也无法否掉这权证,但是要执行为老人拿回耕地承包权,却面对的是全体村组居民,不仅无法统一得了意见,又有法不责众的现实。

事情就只得僵持着,老人却也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了,不断地申诉、上访,即使没有谁能为他做主,也还旷日持久地维他的权!

有人也劝他算了,拿着上万的退休养老金,日子好过了,多活几年比啥都强,干嘛还去纠缠着村组的承包地不放?

老人却有他的打算,甚至他还要用他的余生去论证一下到底是哪个法大?

关于农村发生的这个蒸笼局,各位有何高见请在评论区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