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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西咸新区教育系统违背同工同酬条约问题。

网友

1、 教育局公开招聘时明确表示待遇参照省、市及西咸新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然后养老保险缴纳的却是企业养老,不是机关单位养老。

2、 工资中职业年金部分每月扣除但从未上缴。

3、 同属西咸新区,然后区内各新城住房公积金差距过大。

诉求:履行合约,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将扣除的职业年金按比例上缴,合理配置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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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西咸新区教育系统违背同工同酬条约问题,具体回复如下。

其一、原沣东新城2017-2021年公开招聘的教职工均为合同聘用制教职工,工资参照辖区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套算,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其二、为教职工缴纳社保时,按照社保标准原应个人承担部分为:养老保险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医疗保险为个人缴费基数的2%,大额医疗为每人每月1.6元(按0.1%估算),失业保险为个人缴费基数的0.3%,住房公积金为个人缴费基数的12%,合计约22.4%。因考虑到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仅扣除个人12%,剩余部分由单位全额补贴,不存在实际扣除并未交部分。

其三、目前,沣东辖区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严格按照审批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如有更新政策文件,我工作部会第一时间为辖区涉及教职工落实。

来源: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