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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玉门市检察院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对该院办理的一起督促整治自动售货机监管履职不到位检察监督案整改效果开展评估,认为监管单位积极履行职责,经营主体依法“亮证经营”,该案已完成整改。

据悉,今年3月,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玉门市检察院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辖区部分医院、商场、宾馆、公园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的自动售货机存在未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明,日常监管缺失,这既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也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该院遂对自动售货机监管不到位案件线索开展专项调查。

“办案中,我们主动上门,邀请监管部门开展磋商会谈,对自动售货机行业监管盲区深入交流探讨,依据调查情况对受损公共利益事实进行确认,并形成磋商意见。”办案检察官介绍。

会后,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医院、商场、宾馆、公园等公共场所摆放的30余台自动售货机进行了全面“体检”,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同时加大对自动售货机设备的日常监管,让广大消费者安心购买、放心消费。

“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意见客观真实,我们在督促问题彻底整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对自动售货机的日常监管,防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发生。”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该院将以检察融合履职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圆桌会议、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堵塞监管漏洞,凝聚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更大合力,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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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