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克,生于一九一八年,籍贯辽宁义县。其幼时聪慧,志向高远,早年参加“一二九运动”,由此步入革命之途。抗日战事骤然爆发,王希克毅然投身于鄂豫皖间,潜行地下,加入新四军。皖南事变后,王希克任新四军第四师政治部宣传科副科长、科长及干部二团政治处长等职,立下卓越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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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五年十月,王希克随干部二团奔赴东北。彼时,条件艰苦,步履维艰,徒步北上。先是穿越陇海路,至临沂军区,复由山东龙口乘木帆船,漂泊渤海四昼夜,终在辽宁庄河县登陆。登陆后,乘汽车至凤城,继而换乘火车至沈阳,聆听东北局领导训示,旋即前往北满军区,待命分配。

其后,王希克被任命为牡丹江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参与剿匪建军,巩固根据地。东北解放后,王希克继续留在东北,从事建政、建党工作,并担任东北局政策研究室研究员等职。在此期间,王希克于后勤事务上表现卓越,才干愈加显露。抗美援朝爆发,王希克任志愿军后勤二分部部长。彼时供给艰难,然王希克竭尽全力,与洪学智共建不屈不挠之钢铁运输线,为抗美援朝之胜利贡献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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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克自朝鲜归国后,仍执掌后勤事务,直至一九六四年晋升为少将。及至一九六六年,“十年特殊时期”肇始。一九六七年,总后勤部邱部长遭受冲击,王希克亦与之同受批斗。未几,邱部长得“解放”,王希克亦重返工作岗位。

王希克出身于知识分子,而邱部长素来重用知识分子。两人共同经历批斗之苦,使得邱部长对王希克愈加信任。一九六九年,王希克升任总后勤部副部长。然不过两年,王希克再遭审查。

一九七一年十月七日,王希克被召“开会”,自此始被关押于总后勤部,不久转至北京卫戍区,继续接受审查。一九七二年,王希克被移押秦城监狱,直至一九八二年春节前方获免诉,重获自由。

审查“两案”期间,陈云曾言:“彼等将军与‘四人帮’不同,须念其昔日战功。”诚然,王希克南征北战,功勋卓著,晚年生活理应得保。获免诉后,每月发给王希克生活费一百五十元,安置于沈阳,军籍亦保留。然而,王希克家属皆在北京,独居沈阳多有不便。其子遂上书领导,希冀将父亲安置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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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年,王希克终于被安置回北京,居于总后勤部通县干休所。在干休所期间,享受师级待遇。每月除原先发放的生活费外,另可领取报纸费与保姆费,每月数十元。同年,《将帅名录》编写组前来采访,王希克初拒之,后编写组允只述其经历至一九七一年,方才应允。

虽历十余年囹圄之苦,王希克之党籍始终未被剥夺。九十年代初,中央军委纪委批复,王希克被留党察看两年,自批复之日起,恢复组织生活。然彼时,王希克之身体已不如前。一九九三年,王希克病逝,享年七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