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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考虑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偿清案款,执行法官愿意为双方做工作,促使双方协商分期付款,达成“执行和解”。

但,当“执行和解”遭遇“消极执行”,表面态度诚恳的被执行人妄图以此拖延逃避责任,申请人的权益如何受到保护?崔坝法庭执行干警在办理执行案件中,严厉打击被执行人上述做法,只要案款没有支付完毕,就要一“执”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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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崔坝法庭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请临时布控,联系上了“消失”已久的被执行人李某,并掌握了李某在重庆的新工作地址。面对强制拘留的压力,李某“积极”从重庆赶到恩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同申请执行人赵某协商分期付款。因欠款本金高达70余万元,考虑到李某目前收入,且无其他财产可以执行,赵某同意李某每月偿还1万元,并在法庭主持下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然而,看似表现出积极配合的李某在签订协议后,仅仅仅履行了三期支付义务,而后再次“失约”。经崔坝法庭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督促,李某抱着“我在外地,总不至于从恩施专门过来拘留我”的侥幸心理,干脆耍起了无赖。

“郭庭长,您看咋办,李某又一直在拖,我这个钱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拿回来!”面对无奈的赵某和言而无信的被执行人李某,崔坝法庭庭长郭韶华当下表示:“我们明天就去一趟重庆,问一下李某到底是什么情况,必须要他给一个说法!”

次日,面对“从天而降”法官和执行干警,在重庆的李某傻了眼。执行法官对李某长期拖延履行案款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向他再次强调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面对执行干警的“来势汹汹”,李某终于认清现实,明白继续逃避不是办法,当下立即向赵某支付1万元,承诺 6月底前再还6万元,并表示后续一定按照约定继续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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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欠款金额确实较大,执行法官见李某确实拿出了最大的诚意,在取得赵某的同意后,双方重新达成执行和解。

临走前,执行法官告诫李某:“虽然你们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但是事情还没了,我们一定会管到底。”至此,此次案件获得了“暂时胜利”。

目前,执行干警按照双方达成的分期付款时间定期跟进被执行人李某还款情况,后续亦会追踪到底,直到李某还清欠款为止。

近年来,崔坝法庭依法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规避执行、搪塞敷衍执行是不可取的,即使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本执行,法院也会不断查询财产,不断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努力让法律判决落地有声,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崔坝法庭

编辑|侯若曦

审核|冉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