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封妃后的第一个端午节,她做了两件事,一是“送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叫在清虚观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唱戏献供”,二是赐了端午节礼。就因为端午节礼宝玉的“同宝姑娘的一样”,不但书中的宝玉表示不理解,书外的读者也是议论纷纷,最为主流的声音是“元春意在赐婚,表示她支持金玉良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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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声音之所以能成为主流广为流传,是因为很多读者把红楼的主旨定位为“木石”与“金玉”之争,认为元春背叛了曾经亲自教养她的祖母,偏向于母亲,于是借赐端午节礼的机会力挺“金玉”。

先不论红楼的主旨是否为“木石”与“金玉”之争,单从原著中对元春的种种描述来看,她的赐婚之举都于情不合,于理不通。如果一定要强行解释的话,那也只能解释为她在仗势欺人。

元春对宝玉寄予厚望,从情理上她都希望宝玉能娶一个有仕宦资源的妻子。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元春和宝玉虽然是姐弟,但因为年龄相差很多,书中说他们“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作为贾府第四代的长姐,元春不但自己在诗礼教育下成长为“贤孝才德”的优质女子,而且注重对幼弟宝玉的培养。“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这元春相当于宝玉的启蒙老师。

元春入宫,并非她本人的意愿,完全是为家族着想。为了家族的未来,她不得不放弃“安富尊荣”的生活,“去那到不得见人的地方”,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一步步走到了皇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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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当下影视剧的影响,很多读者以为皇妃意谓着权势和享受,其实恰恰相反,位置越高,责任越重。如果说之前的元春是心忧家族,那么,做了皇妃之后,她就变成心忧天下了。

这在她省亲时的表现可以看出来。

在省亲时,元春原本把宝玉所拟的“稻香村”改为“浣葛山庄”,但因黛玉所写的“一畦春韭绿,十里稻花香。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元春重新改回了“稻香村”。

这一改,充分体现了元春心忧天下的大格局:身为皇家人,其责任和使命就是要为百姓创造“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的安乐环境。

没错,所有的岁月静好,都是有人在负重前行。百姓的岁月静好,都是为政者在负重前行。

元春亲自教授过宝玉,深知宝玉“聪明灵慧,略可望成”。贾府能拥有上百年的“赫赫扬扬”,正是因为先祖宁荣二公心忧天下,创造了一个盛世,所以“至今知黎庶忆宁荣”,百姓对二公感恩戴德。但是,君子之泽,三世而衰,五世而斩,元春宝玉姐弟恰好处在第四代,身负承前启后的历史使命。也就是说,如果第四代不努力,那么五世而斩就是必然的命运。如果第四代愿意努力,那么还可以借助先祖的余荫,让家族重新兴旺起来,从而也能更好地“辅国治民”。

这是历史赋予宝玉的使命,而他又格外地“聪明灵慧”,担得起这份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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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元春在省亲时,在时间那么短暂的情况下,还要抽出一大段时间来当面考宝玉,“使我当面试过,方不负我自幼教授之苦心”。

注意这个“自幼教授之苦心”,可见元春当初就存了心要教育宝玉成才。

至此,我们不难看出,元春对宝玉是寄予厚望的。

前面说了,作为第四代的宝玉,可以借助先祖的余荫,这个余荫,就包括人脉资源。也就是说,相对于白手起家,宝玉的起点更高,更容易达到成功,只要善于利用得天独厚的条件。

联姻就是整合资源最为有效的方式。

我们不妨参与下宝玉的哥哥贾珠。从书中透露的信息可知,贾珠也是个“聪明灵慧”之人,有望担起中兴家族的责任。所以,在联姻上,他娶的是诗书大族出身的李纨,其父更是“曾为国子监祭酒”,青年才俊多是其学生。当然,这些青年才俊也多为官宦子弟。贾珠拥有了这个资源,将来步入仕途,到处都是自己人,也更容易从中找到“辅国治民”的同道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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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元春有机会参与宝玉的议婚,她一定希望宝玉能娶一个名望和资源都非常不错的官家小姐,能最大限度地扶助宝玉走仕途。

按照这个标准,宝钗和黛玉都不在元春的考虑之列。

如果元春因放弃宝玉而选择宝钗,则是仗势欺人。

元春赐端午节礼,就发生在她封妃的这一年,距离省亲不过三个多月。书中没有写元春在省亲时面试宝玉的结果如何,从后续的表现来看,她很有可能从宝玉的诗中看出宝玉确实无心仕途,只爱“在内惟厮混”,于是彻底放弃了对宝玉的期望。既然他只想做个破罐子,就让他去破摔吧,不能强求。

有必要强调一下,元春对宝玉的面试,可看成普遍意义上的殿试。历来科举的最后一道程序就是殿试,由皇上亲自出题,考生当场作答。这样的考试,不是考文采,而是考思想,尤其要看文章中所体现出来的治国方略和思想境界。有文采的人不一定懂治国,才华高的人不一定能做官。

宝玉所作的诗,充满了脂粉气息,实在是扶不起的烂泥。所以,不久之后,元春把宝玉安排进了大观园,就让他尽情地去玩吧,不抱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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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心态下,她有可能在宝玉的婚配问题上退而求其次,但如果用赐节礼的方式赐婚,就有仗势欺人之嫌了。

以皇权赐婚,看起来是恩典,实际是强压,就是不容反对。有人会说,薛家一直宣扬“金玉良姻”,早就想打宝玉的主意,元春赐婚,正中下怀,高兴都来不及呢,哪会反对?

看起来好有道理,实际上毫无道理,因为这不符合元春的行事风格。

是的,看一个人的言行,要根据他的性格特点以及品行来判断。元春在心里已经认定了宝玉是块扶不上墙的烂泥,以她心忧天下的品行,她又怎会用强权把烂泥塞给别人呢?即使对方想要,也不该给。这是一个有原则的人该坚守的底线:你要是你的事,你用你的正当渠道去获取,我不能用特权帮你。

也就是说,如果薛家确实想要与宝玉联姻,元春只会置身事外,不会参与。因为此时的她,不止是宝玉的姐姐,她还是皇妃。她心里装的是天下百姓,而不是一个小小的贾府。贾府的家务事,有祖母以及父母在堂,哪容得她一个孙辈说话?另外,从省亲时的表现可知,元春一直希望和家人以家礼相待,说明她并不希望以皇妃的身份参与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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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我们在读红楼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那就是身份的转换以及界限感。元春与贾府的关系,既是君臣又是家人,什么时候该以君的身份出现,什么时候该以家人的身份出现,如果元春拎不清,就不是“贤孝才德”了。从家人的角度来看,宝玉的婚事轮不到她这个做姐姐的来说道。如果她此时一定要以君的身份强行干涉,那就是仗势欺人,剥夺了父母的权利,无视了祖母的感受,更是授人以柄,把明知没有出息的“混世魔王”强塞给无父亲作主的薛家。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元春都不会以赐节礼的方式赐婚。在作者笔下,元春是个有着伟大人格的人,无论是做长姐还是做皇妃,她都当得起“贤孝才德”的评价,是那个时代女性的楷模。把赐婚之举强加在她身上,严重拉低了她的人格,也是对她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