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得知15岁女儿被学院副院长猥亵,警方却不立案,男子不争不吵,直接将副院长打成轻伤二级。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检察院启动补侦,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为何不立案,检察院和法院联手给男子讨回公道!

某职业学院因招生需要,需从学生中选聘人员协助老师共同招生,15岁的小贝满怀热情,积极参与其中并入选。

当晚,学院副院长谢某某要求小贝到办公室面试,进入谢某某的办公室后,谢某某色眯眯地在小贝全身上下扫来扫去。

心不在焉地听着小贝自我介绍,介绍完毕后,让小贝站起来,称要看下她的身高,并用手抚摸着小贝,对其实施猥亵。

小贝万分惊恐,呆住了,谢某某看到小贝并未反抗,变本加厉,猥亵很长时间后,之后让她离开。

小贝的父亲李某,看到回家后神情呆滞,魂不守舍的女儿,忧心忡忡,以为碰到什么糟心事,难不成感情上有问题?

李某十分担心,再三追问,小贝却低头不语,一直哭。李某不断鼓舞:“没关系的,什么事跟爸爸说,爸爸是你最坚强的后盾!”

小贝说出实情后,李某也是呆住了,自己平时责骂都不舍得,怎么发生这种事?正在吃饭的她,手上的筷子跌落在桌面上。

这给女儿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如果不解决这个事,女儿以后在学校怎么办?谢某某有的是机会接近女儿。

李某当即报警,警方给出的结果令李某十分的心塞,认为谢某某的行为没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仅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李某整夜未眠,悲愤交加的他,第二天早早起床,然后驱车来到了学校,谢某某办公室的门虚掩着。

愤怒的李某看到门边放置的一把雨伞,操起雨伞,对着谢某某的手臂、身体一段乱打,最后雨伞骨折断。

李某随后扑过去,将谢某某扑倒在地,雨点般的拳头在他身上落下,直到谢某某鼻血横流,到处都充满斑斑血迹。

谢某某的惨叫,学院同事很快赶了过来,在大家的阻止下,李某才身疲力竭地停下对谢某某的殴打。

李某神情淡然,等候在原地,公安机关接警后,来到现场,以故意伤害罪,将李某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鉴定,谢某某鼻骨骨折,头面部软组织挫裂,诊断为轻伤二级,达到二级,属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官肖倩发现案发原因存在不寻常之处,立即将这情况与该院未成年人监察部门负责人麻丽华沟通。

麻丽华敏锐意识到,这其中很可能隐藏了性侵未成年女性的犯罪行为,经过批准,麻丽华和肖倩启动了补充侦查程序。

麻丽华发现,案发当天,李某就女儿被猥亵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未立案,仅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是导火索。查清事实后,检察官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打伤谢某某的行为,系向学校主张其女儿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出于激愤实施的伤害行为。

李某系初犯、偶犯,其行为事出有因、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不需对其判处刑罚,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后,检察院将谢某某猥亵小贝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定,谢某某构成猥亵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出狱后,禁止从事和未成年人接触的职业。

谢某某向小贝赔偿精神损失费6万元,该学院对谢某某作出辞退处理,并接受小贝的退学申请,向其退还学费1.68万元,给予补偿2.7万元。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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