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建执罚决字〔2024〕56号),对湖南炫隆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严厉处罚。经查,该公司在2023年3月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时,涉嫌使用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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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详细调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现,湖南炫隆建设有限公司在申请资质过程中,其提交的技术负责人黄璇的个人业绩材料不属实。该公司不仅将不实的个人业绩列入申请材料,还在调查中试图掩盖事实。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据此,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湖南炫隆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严厉处罚。首先,撤销该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其次,对公司进行警告并罚款3万元;最后,该公司在未来3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