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阳法院王集法庭联合辖区镇政府,通过非诉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校园侵权纠纷,取得较好成效。

案情回顾

“孙法官,这边情况比较紧急,有空过来帮忙调解一下。”

“好的,我马上到。”王集法庭法官孙建军接到电话后,立刻前往镇政府。

原来刘某和王某系同班同学,两人在课间玩耍发生口角,因推搡导致受伤。事发后,双方家长均带孩子到医院检查,一人系骨折,另一人系软组织损伤。

“两个孩子都受伤了,带回去休息休息,两家别为这事过不去。”

“你看看我家这个都骨折了,再说孩子是在学校里受的伤,这件事必须得有个交代!”

双方家长因赔偿问题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至当地政府部门要求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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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经过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该起校园纠纷,孙建军到达后,便配合镇政府共同安抚双方家长情绪,随后分别向争议双方调查了解打闹事件的发生经过,以及涉事学生的在校状况。

在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后,孙建军就侵权案件的责任划分和考量因素进行释法说理,并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初步拟定调解方案。“两个孩子是同班同学,而事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双方孩子均没有相互伤害的主观恶意,且孩子生性活泼,又处于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发生问题后作为父母要从讲法律、讲道理、讲情理的角度妥善解决问题,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经过孙建军及政府工作人员合力劝说调解,双方家长就赔偿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对调解人员表示感谢。

本次矛盾的高效化解,得益于行政机关与人民法庭的有序衔接、有力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止步于诉前、化解于萌芽。

近年来,王集法庭认真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与镇政府、镇村级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的联动机制,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来源:泗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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