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赐”,是个人们谙熟的词语——一般指古代上对下,主要是帝王对臣僚的奖赏、赐予。
但古时,还有“赏锡”一说。
唐相魏征奉敕所撰《九成宫醴泉铭》引《礼纬》:“王者刑杀当罪,赏锡当功,得礼之宜,则醴泉出。”
这是说,君王能够刑杀与罪相当,赏赐可以与功相当,完全合乎礼仪,于是就会有(祥瑞)醴泉出现。
《公羊传.庄公元年》:“王使榮叔来锡桓公命。”《注》曰:“锡,赐也。”
可知,“锡”,就是“赐”。
《尚书.尧典》:“师锡帝曰:有鳏在下。”《传》注:“锡,与也。”
这也是说,“锡”,同“赐”含义一样——“予”或“与”。
不过,《尧典》这个“锡”,不是“上对下”而是“下对上”之义。
皮氏《考证》云:“是训‘师’为‘众’。”《尔雅.释诂》亦曰:“师,众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众人谏言帝尧。
“赐”和“锡”是何关系呢?
章炳麟《古文尚书拾遗定本》云——
经传以“锡”为“赐”,而彝器只作“易”。是西周尚无赐字,况虞夏时乎。……彼此相予,古只作“易”。其后乃有“赐”字,为上予下之专称。“赐”可通言易,“易”不可变言赐。“师易帝”者,谓众予帝也。”
太炎先生是训诂大家,他的意思是,经传中,说到“赐予”,都是用“锡”字;“彝器”,即青铜祭器上,皆用“易”字;古时相互“给予”只用“易”字;“赐”,是西周之后才有的字,而且成为“上对下”的专用字,之前不是;“‘赐’可通言易,‘易’不可变言赐”,是说“易”是“锡”和“赐”的本字,有的《尚书》版本中,“锡”亦作“易”——“锡”和“赐”,可以用“易”字,反过来,该用“易”字的则不能随便用“锡”和“赐”。
这就勾勒出了上面这三个字的孳乳顺序:易—锡—赐。
逻辑大约是这样,甲骨文中有了“易”字,义为“易变”“转圜”“相互给予”,此时无“锡”字亦无“赐”字,但卜辞中借用“易”,有了“锡”“赐”之义。西周,因为青铜器的发展和普及,先有了“锡”字,本义如《说文》所云,指“银铅之间”的一种金属,但仍保留了“易”的“相互给予”之义。西周之后,“相互给予”不仅仅是青铜彝器,还更多的是货币财宝,于是又新造了“赐”字。
清代段玉裁著有《六书音韵表》,他依据《诗经》和其他先秦典籍考证后,将“易”“锡”“赐”,都归入古韵第十六部——三字韵部相同,而且都读“入声”。
段氏认为,音韵大的变化,发生于隋唐之后。
《唐韵》《集韵》《韵会》所标“赐”,皆为“斯义切”,“思去声”。《集韵》亦标“锡”为“斯义切”,音赐。同时亦标“先的切”,音裼(xi)——“赐”读“ci”,“锡”读“xi”,大约是从宋代开始逐渐分化的。
关于“易”“锡”“赐”也曾用于“下对上”,著名经史学家杨筠如《核诂》亦有考证。其云——
“古下对上似亦称‘锡’。《禹贡》‘九江内锡大龟’,又曰‘禹锡玄龟’,‘锡’并谓献也。”
“锡”专用于“上对下”,应该发生于西周。
《周易.师卦》“九二”云:“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三”表“屡次”;“锡命”,赐予奖赏、委以重任。
此卦说,贤明长者在军旅中就吉利,而无灾害。受到君王多次奖赏并委以重任。
《汉书.武帝纪》载,元朔元年,即公元前128年,冬十一月,武帝诏令制定明确的官员赏罚制度,于是——
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奏可。
这是说,有官员向武帝进奏,说古代诸侯要定期向天子推荐人才,三次推荐的人才被任用,君王就给予“加九锡”的赏赐。
何为“九锡”,应劭注云:“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器,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百人,七曰鈇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此皆天子制度,故事事锡与,但数少耳。”颜师古《注》:“总列九锡,应说是也。”
“秬鬯”,是黑黍香草所酿之酒。
其他古籍记载的“九锡”,内容大致相同,但排列顺序各异。
汉代,“加九锡”逐渐成为皇帝赐予臣下的最高奖赏。
《汉书》载,王莽篡汉前,授意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列侯张纯等九百0二人联名上奏,请给王莽“加九锡”。元始五年(公元5年),太皇太后王政君颁诏为王莽“加九锡”。然后,他就自己当了皇帝。
《资治通鉴》载,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汉献帝封曹操为“魏公”并“加九锡”。“九锡”顺序,采用《礼纬.含文嘉》说,顺序与应劭言大致同,只是七八互换了位置。
汉献帝封赏曹操的“加九锡”,被历代沿用。
王莽所为,亦对后世产生影响。
魏晋南北朝时,凡重臣夺权建立新政,皆“加九锡”,或许是表明自己“上位”之“顺理成章”吧,当然也不无给自己“壮胆儿”的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