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16日15时左右江西省宜春地区上高县锦江镇五里村中陵自然村的村民欧阳义建正在位于320国道K964+740处路基旁的自家稻田里除草时,发现稻田西角有五行稻苗要比其它稻苗高出一大截,他觉得奇怪就上前将稻苗移开,发现有两个鼓鼓囊囊的编织袋,还散发着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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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在稻田里除草的农民

欧阳义建以为是那家饭馆丢弃的变质猪肉,就将编织袋打开一看,顿时被吓得一魂出窍二魂升天,编织袋里头哪里是什么猪肉,而是两块剥了皮的人体躯干。欧阳义建吓到不行,连忙连滚带爬地爬出自己的稻田,找最近的公用电话向上高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吗?我的田里有死人……

上高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刘清云局长、王晓明副政委立即率领县局刑警大队的侦查、技术人员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当他们赶到的时候,现场已经被锦江镇派出所的民警封闭并保护起来。刘清云局长立即布置现场勘查和群众访问工作,要求本县各地派出所及时将近几天突然失踪的人员情况上报给县公安局,同时将案情报告给宜春地区公安处刑警支队和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

接到上高县公安局的报告后,江西省公安厅和宜春地区公安处高度重视。宜春地区公安处黄溯达副处长、公安处刑警支队牛志毅支队长、大案队李中平大队长和技术大队聂志生大队长(主任法医师)在当天18时左右率领侦技人员赶到现场投入到现场勘查当中。同时,江西省公安厅法医室主任赵会安法医受带着一个小组省厅刑警总队卢元声总队长的指派赶往上高县,负责尸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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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负责野外勘查现场的民警

现场位于上高县锦江镇五里行政村中陵自然村村民欧阳义建在320过道锦江五里岭段K964+740处的道旁稻田中,稻田水深4厘米,坑深25厘米。盛装躯干肢体的编织袋中一只袋身上印着“江西上高镜山粮食储备库饲料厂出品”字样,另一只袋身上印有“江西宏达饲料公司”字样。

赵会安法医和聂志生大队长初步查看了两具躯干,发现这两具躯干的内脏已经被掏空、性别标志不明显,躯干已经开始腐败,恶臭扑鼻——他们要做的是尽快确定死者的性别、年龄、身高等特征,为寻找尸源提供参考。

此外,在编织袋内还发现了几根头发,长的头发长24~25厘米,短的头发长2~5厘米不等。

尸检进行的同时,上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派出大量警力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在现场周围的村镇寻找近期失踪的人员,同时宜春地区的电视台也播报了寻找失踪人员的公报。

当晚,尸检结果出来了,由宜春地区公安处技术大队大队长聂志生法医在案情分析会上通报:

1、死者是一名身高1.65米左右,年龄25岁左右的青年女性。

2、死者的死亡时间推断为7月5日至7月10日之间。

3、杀人碎尸剥皮的工具是一种极为锐利的刀具,且有一定的分量。凶手剥皮的手法非常有章法,基本上沿着脂肪组织走,但这种手法只要刀快也能做得到,不一定要有技术。

4、编织袋内的发现的头发属于两个人。

杀人、剥皮、碎尸,本案是上高县有史以来从未发生过的惨案,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这在全国范围也是罕见。不仅上高县全县震动,也惊动了宜春地区和江西省。在江西省公安厅的批示下,宜春行署公安处和上高县公安局抽调精锐组成专案组,由上高县公安局刘清云局长任组长,在省厅和地处两级公安机关的技术支持下专门侦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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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警车出发的干警

7月17日,负责查找尸源的上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李满意教导员发现了一条线索:锦江镇五里行行政村毛星自然村村民况月娥在7月7日失踪。此人时年25岁,身高1.6米,体态较胖。

其夫黄圣根和邻居们反映:

况月娥性格开朗,和丈夫黄圣根婚后生有一女后因计划生育上了节育环。 夫妻俩在今年打算再要个孩子,因此况月娥在5月24日摘掉了节育环;7月3日到上高县人民医院检查的时候发现已有两个月的身孕。因此周围的人都怀疑况月娥肚子里的孩子不是黄圣根的,而是她的情夫——毛屋自然村村民、35岁的单身汉黄黑牯的。还没等黄圣根摊牌,况月娥就和黄黑牯同时失踪了。失踪前,况月娥曾流露出打胎的想法。而黄黑牯在失踪前只带走了身份证和一个包,在失踪前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举动。

李满意针对这条线索迅速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对黄黑牯的社会关系人的调查访问,同时注意发现第一作案现场和其它的抛尸地点。

2、发动群众寻找其余的尸块。

3、继续查找看有无其他这一期间失踪的人员,重点要放在城区和城郊两地。

7月18日,李满意教导员得到了一条新的线索:时年36岁的上高县塔下粮管所女统计员欧阳伍香已经好几天没去粮管所上班了,只留下一张“我去宜春了”的字条。其亲友寻找未果,才想到去辖区派出所报案,但她的年龄比法医尸检推测的年龄差了10岁,所以李满意还是觉得是况月娥的可能性比较大。

7月19日,负责调查装尸块的编织袋来源的侦查员发回消息:他们在芦州和敖山两个派出所的协助下先后调查了界埠的城坡村、先锋村;锦江乡的新华村、锦河村、团结村、董枫村等村镇在1996年和1997年的编织袋出入情况。查实镜山粮食库在县粮食局分别领了718饲料袋和716饲料袋各400只,但因为购买饲料的人员多而杂且流向不明,因此没法一一核实情况获得明确线索。

同一天,侦查员黄琦琮向李满意报告,黄黑牯最好的朋友郭生才主动向他反映:7月16日他收到黄黑牯从深圳寄来的要钱的信件。李满意大喜,立即派人前往深圳,在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的协助下一番查找,终于在龙岗区的一家私营旅社内找到了黄黑牯、况月娥这对私奔的“野鸳鸯”。同时也彻底否定了况月娥是死者,而黄黑牯是嫌疑对象的假设。

经过一个星期的昼夜排查,专案组做了大量查访并对现场进行反复勘查。

7月19日,李满意在敖阳分局袁德裕分局长的提醒下再度调查欧阳伍香。

经调查发现,租住在敖山大道267号的欧阳伍香在离婚后生活作风极为混乱不检点,与多名男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其中和时年35岁的塔下粮管所职工黄福水关系最为密切。他和欧阳伍香在一个办公室,还是两张办公桌靠在一起面对面办公。原本和欧阳伍香同住一间出租屋,先租住河南街沿江路的出租房。此人在1999年3月和前妻离婚,群众反应黄福水正在和欧阳伍香在谈恋爱。

在案情分析后决定,由敖阳分局继续对黄福水进行审查,而刑警大队组织全部力量对欧阳伍香和黄福水的外围关系和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同时技术组对欧阳伍香租住的房屋进行仔细勘查,力争发现痕迹物证的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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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室内现场勘查的民警

7月21日,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卢元声总队长,宜春地区公安处黄溯达副处长组织的对欧阳伍香的出租屋的现场勘查中,在卫生间里发现了半颗门牙,并在墙上发现了一颗芝麻大小的血迹。经技术人员的现场鉴定,牙是欧阳伍香的牙,血是欧阳伍香的血。至此,专案组认定欧阳伍香的出租屋就是第一案发现场,死者就是欧阳伍香。这个结果让当时负责尸检的省厅法医的脸色很难看,把36岁的人算成25岁,那是鉴定事故。

但不管怎么样,尸源总算是确定了,案件的侦办往前推进了一大步。

同时,主持搜查的上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冷太平副大队长在写字台玻璃板下面的垫布下面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道:“黄福水,你不是个东西,给了你2000多块钱,还来偷了我1000多块钱,真想去报案……

黄福水显然有重大嫌疑。

为此,专案组重新对手下的警力进行重组,分为侦查组、技术组、两个外围调查组(分别针对欧阳伍香和黄福水两人的社会关系)和审讯组。李满意和刘清云特别强调:对欧阳伍香和黄福水的外围调查要深入,同时审讯组要周密制定预审方案,加大对已经被拘审的黄福水的审讯力度。

然而,黄福水被拘审后态度极不老实,百般抵赖,避重就轻,只承认和欧阳伍香谈恋爱,拒不承认和本案有任何关系。

负责调查欧阳伍香的外围调查组从塔下粮管所职工郑辉处得到一条线索:郑辉在7月6日上班签到时听欧阳伍香说:“我预感到这几天总要出点事,要处处留点东西,灾难就要降临了。

随着黄福水身上的嫌疑越来越大,专案组于7月22日将他从拘留审查改为刑事拘留,并且将审讯地点从敖阳分局转到更为僻静封闭的江西专用设备厂招待所。

但是审讯开始时,黄福水依然摆着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负责突审的上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晏桂忠大队长仔细分析:根据前几天的接触,黄福水此人狡猾多诈,心机很深,有相当强的反侦查能力。认定公安机关不可能找到欧阳伍香的尸块,即便找到了也不一定能够确认就是欧阳伍香的。而且他认为从杀人到碎尸剥皮再到抛尸整个过程都是他一个人所为,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就是他强硬的底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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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民警审讯嫌疑人的场面

然而,黄福水并不知道的是,专案组通过抽取尸块的血样和欧阳伍香的父母亲属的血样送到北京进行DNA比对(当时全国只有北京、上海和沈阳三地可以进行DNA比对),证实了尸块的身份就是欧阳伍香。

有这一证据在手,晏桂忠大队长单刀直入,突然向黄福水亮出了欧阳伍香已死且尸块已经被找到并验明正身的证据,最终在7月23日凌晨3时攻破了黄福水的心理防线,迫使他交待了自己杀害欧阳伍香的犯罪事实。

原来,欧阳伍香在和黄福水谈恋爱得两年期间依然和别的男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而且还曾无意间听到欧阳伍香和别的男人的对话,该男子要求欧阳伍香从黄福水处骗点钱出来让他花,而欧阳伍香则满口答应。

黄福水勃然大怒,将他和欧阳伍香共同存的一笔3000多元的存单取了出来,被欧阳伍香发现后两人大吵了一架并不欢而散,虽然很快就重归于好,但从此黄福水就起了杀人的念头。

7月6日,黄福水以租驻地的菜刀丢失为由要欧阳伍香到上高县县城的超市买了一把菜刀,又要求她从单位带回一把水果刀。而所谓丢失的那把菜刀则被黄福水藏在租驻地客厅的沙发底下。

7月8日,黄福水又要求欧阳伍香写了几张“我去宜春了”、“我去上高了”、“我去北京了”、“我去南昌了”的字条,最后他留下了“我去宜春了”这张字条,其余的字条全部烧毁。

7月10日晚上,黄福水要欧阳伍香第二天去上高县县城买了牛筋、牛蛙之类的上好食材。7月11日上午,欧阳伍香高高兴兴地买了食材回来,并在中午做了一桌子好菜,两个人美餐了一顿后又“亲亲抱抱举高高”了一轮。

云雨之后,黄福水照例在沙发上给欧阳伍香作按摩时,从沙发底下抽出准备好的菜刀,照着欧阳伍香的后脖颈连砍四刀,欧阳伍香连哼都没哼一声就送了命,死亡的时间是7月11日14时40分。

17时,待尸体的血液凝固后,黄福水将欧阳伍香的尸体拖进卫生间,先挖掉内脏,再剥下皮,最后将无皮尸体分成11块。将躯干和臀部各放入一只编织袋,头、脚掌、小腿、手臂、手掌、内脏(总共26块)以及剥下来的皮(总共25块)装入九只黑色大号食品袋。

当晚,黄福水骑着自行车分几个来回将欧阳伍香的头颅、脚掌、手掌抛在上高县锦江镇距离320国道300米左右的一块荆棘丛里;将欧阳伍香的手臂、小腿抛在锦江镇五里行政村村头的一块藕塘里;人皮被抛在上高县九州酒家旁边的公共厕所里;15块内脏被抛入出租屋旁边的公共厕所里;另外11块内脏和一些凝固的血块被抛入锦江河里。

7月12日晚上,黄福水将装着躯干和臀部的编织袋埋入320国道锦江五里岭路段国道旁的欧阳义建的稻田里。欧阳伍香的项链和手链被黄福水用胶带封好,放在上高百货公司仓库内的一间平房的灶台通风口内。两把菜刀和剥皮用的水果刀呗丢在上高酒厂旁边的水沟里。将沾有死者血迹的一些杂物丢入上高七宝山铁矿的一栋宿舍楼前的垃圾桶里;原本垫在沙发上、沾满死者血迹的竹席被丢在敖城商厦旁边。

至此,本案历经八天告破,黄福水最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