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拉”)与封士明名誉权纠纷案,今日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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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下午,记者从特斯拉方面获悉,封士明起诉特斯拉名誉权纠纷一案,法院驳回其全部诉求;特斯拉起诉封士明名誉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封士明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特斯拉25万元。

此外,法院对张亚周认为其行为对特斯拉不构成诽谤行为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根据公安机关的认定,涉案交通事故成因为案外人张志强驾驶涉案车辆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故负事故全责。

因此判定,张亚周在无任何客观依据证明案涉车辆存在刹车失灵的情况下,贸然实施的涉案行为,构成诽谤行为,判决张亚周道歉和赔偿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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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记者从双方当事人处获悉,封士明诉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于5月30日13时30分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并宣判,该案案号为(2021)沪0118民初14192号。

新浪微博认证显示,封士明是资深汽车达人。2021年4月19日,特斯拉车主张女士在上海车展维权时爬上车顶,封士明被特斯拉质疑为该事件的组织策划者。

封士明在微博中否认了这一说法,他称自己仅仅转赠给了张女士一张媒体日通行证,并称“给正常维权提供一些非必要协助≠组织策划上车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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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士明于2021年提起此案诉讼。“我先诉特斯拉在官方微博上公然污蔑我为车展事件的组织策划者,遭受了大量网暴,相关的人身攻击和谣言直到最近还在延续。”封士明表示。他告诉记者,2022年年初,特斯拉方面对这起案件提起反诉,向他索赔500万元,2024年5月20日,封士明从律师处收到消息称,特斯拉撤回了对他的反诉。

不过,特斯拉起诉封士明的另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今日同时开庭。2021年年底,特斯拉方面就封士明发表过的9条微博提起名誉权诉讼,该案案号为(2021)沪0118民初15769号,原告为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为封士明。该案于5月30日13时45分在上海青浦法院开庭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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