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公开质疑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博士招生流程的公正性,指称一批未经前期报名公示和考试成绩确认的“第二批”硕博连读考生直接出现在最终的录取公示名单中,此事迅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公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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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举报网友披露,他参加了今年4月28日的博士招生考试,并取得了超过120分的成绩,理应享有递补资格。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在5月23日学院公布的《第二批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录取结果公示》中,却突然出现了7名来自本校的“第二批”硕博连读考生,其中3人已被拟录取,而另外4人则处于等待递补的状态。这一突变无疑让原本等待递补的4名考生感到极度困惑和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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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2024年第二批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录取结果公示名单

网友进一步质疑,为何在4月30日公布的统一考试成绩名单和4月25日的报名材料审核结果中,这7名“空降”的硕博连读考生均无踪影。根据西北大学发布的招生通知和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所有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注册、报名缴费,并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综合考查环节。然而,这一流程在这批特殊考生身上似乎并未得到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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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回顾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往年的博士生招收公示信息时,我们注意到一些有趣的变化和一致性。具体来说,2023年的招生中并没有硕博连读考生参与招生及被录取。而在2022年,虽然有硕博连读考生参与,但他们的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和“申请-审核”制考生是一同公布的,考试成绩也同样未做分类发布。在公布第二批录取结果时,也没有特别标注出硕博连读考生。

进一步回溯到2018年至2021年期间,我们发现学院在公示的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和录取结果中,并未明确标注出“申请-审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类考生的分类。这一做法可能给外界造成了一定的困惑,特别是在对招生流程和录取标准存在疑问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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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2022年博士招生中,硕博连读考生和“申请-审核”制考生一同出现在报名材料审核结果中

针对这一争议,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表示,学校和学院已高度重视此事,并正全力展开调查。学院招生负责老师强调,目前的录取结果仅为公示阶段,并非最终决定。学院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此事,并在调查结束后及时与所有相关当事人沟通。

当报名材料审核和统一考试成绩公示中均未曾露面的考生最终出现在拟录取名单中时,无论是因疏忽还是人为操作,都难免引发公众的质疑和不满。近年来,关于博士招生的争议事件频发,这也提醒我们当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随着“申请—考核”制在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广泛推行,社会对其评价褒贬不一。支持者认为这一制度有助于选拔出真正适合攻读博士学位的人才,而反对者则担忧其可能沦为人情交易的工具,加剧学术近亲繁殖的现象。

为了保障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许多学校已在实际操作中增加了硬性规定。然而,目前“申请—考核”制在材料审核入围标准和导师自主裁量权边界方面仍存在模糊地带,这使得院系和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拥有过大的权力,容易滋生不公和腐败。

随着博士申请人数的不断增加,以及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等自主招录模式的推广,一般申请者的机会似乎越来越有限。这促使公众对高校招生环节进行更为细致和深入的审视。在“自主招收”趋势不可逆的背景下,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招生流程的“严格审查”和“严肃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以中国科学院大学为例,该校在全面转向“申请-考核”制招生后,明确规定了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的原则,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教育部门在规范招生过程中的决心和态度,也对导师和考生形成了足够的威慑力。

越是强调“自主”的招生形式,越需要拥有权力的人保持“自律”,并在必要时接受明确的条例规定的“他律”。在人才选拔这一重要事项上,教育部门应更加审慎和规范,以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公信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学术界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推动学术研究的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