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杨万里

严监管背景下,监管层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越来越重视。不完全统计,已有西藏珠峰的董事长、人福医药的控股股东相继被“点名”。

近日,又有一家上市公司高管收监管“罚单”。在不到半个月时间里,因信披不准确,旭光电子董事长及部分高管2次被警示。

旭光电子经营范围包括电力设备业务、军工业务、电子材料业务等。2023年,该公司实现归属净利润9271万元,同比下滑7.39%。今年一季度,该公司实现归属净利润2526万元,同比增长38.59%。

截至5月29日收盘,旭光电子股价为6.4元,总市值为53.29亿元。

董事长近一年3次被监管“点名”

今年5月17日,四川监管局对旭光电子下发了警示函。

内容显示,旭光电子存在的违规行为包括:在2022年报中确认了投资收益,但在披露的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中分别少计投资收益;2022年报中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披露2022年业绩预增公告。

四川监管局指出,董事长刘卫东、总经理张纯、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同时,四川监管局对旭光电子以及三位高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月28日,上交所对旭光电子、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予以监管警示。上交所提到,旭光电子前期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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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前看,2023年9月1日,旭光电子因未审慎预测年度业绩,未根据规则要求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了有关规定,上交所对旭光电子、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 委员会主任杨立君予以监管警示。

短短9个月时间,旭光电子董事长刘卫东等3次被监管“点名”,而最近2次被“点名”时间间隔12天。

收购事项曾遭上交所追问

除了高管被点名外,旭光电子公司本身也曾被监管追问,具体涉及什么事项?

据了解,在去年6月和今年5月披露的监管文书中,监管层均提到了收购资产--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旭瓷”)。

今年5月28日,上交所出具的“罚单”提到,旭光电子2022年报已对购买日之前持有的成都旭瓷35%的股权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投资收益1564.46万元,但在2022年前三个季度报告中分别少计投资收益1564.46万元。上交所指出这导致该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

时间再回到去年,2023年6月5日,上交所曾对旭光电子下发监管工作函,就主营业务相关指标、收购资产(关于易格机械、旭瓷新材)、供应商和客户情况、应收票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要求该公司回复相关问题。

据公告显示,旭光电子于2022年1月收购成都旭瓷8%的股权,同时以0.11亿元向旭瓷新材增资,交易完成后对成都旭瓷的持股比例由35%上升为50.43%。

上交所要求旭光电子说明以持股50.43%的旭瓷新材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考虑,旭瓷新材其他股东拟对此投入计划,以及有关安排是否可能损害公司利益。

旭光电子后来回复称,保荐机构认为,“旭光电子以持股50.43%的旭瓷新材作为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具备合理性,旭瓷新材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贷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后续,旭光电子的信披工作能否进一步规范,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