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晚间,青岛农商银行公布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这次股东大会将审议董监事会换届、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显示,青岛农商行董事会中,执行董事由4人缩减到3人,非执行董事增加1人,独立董事名额未变,董事总人数仍为13人。
由于青岛农商行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五届董事会拟任执行董事3人分别为:董事长王锡峰、行长于丰星、副行长丁明来。这3人也是第四届董事会的执行董事。
此前,青岛农商行还有1名执行董事,为副行长贾承刚,不过他已于2023年4月26日辞任。修改执董名额意味着,青岛农商行此前由2名副行长担任执行董事,已经成为历史。
而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的丁明来,从2012年6月以来担任副行长已经近12年。由于青岛农商行前董事长、行长及董秘皆因超期服役辞任,丁明来是目前资格最老的行领导。
去年青岛农商行的股东大会上,前行长刘宗波因履职评价被认定为“不称职”而引发热议。财经众议院注意到,今年的股东大会上,对高管层的履职评价均为称职。
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要等6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才能见分晓。
修订公司“基本法”
公司章程被称为公司的“基本法”。青岛农商行股东大会上,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董监事会换届无疑将是重头戏。
执行董事由4人缩减为3人,尤为引人关注。
原章程是在第130条规定了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及数量,新章程则在第139条作出了规定,董事会总人数13人不变,非执行董事由9人相应增加到10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未变。
为何做出这样的修订?青岛农商行在议案中表示,这是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青岛市市直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的通知》第六条及银行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
由于此前担任执行董事的副行长贾承刚已经辞任,所以不存在名额不够的情况。财经众议院注意到,各家上市银行对于执行董事的数量规定不一,一般至少1名副行长担任执行董事。在国有大型银行中,通常有2名副行长出任执行董事。
由于青岛农商行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股东大会上拟提名王锡峰、于丰星、丁明来为执行董事。
作为任职近12年的资深副行长,丁明来在去年的股东大会上也遭遇“险情”,他的履职评价为“基本称职”,仅次于前行长刘宗波的“不称职”。
而此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材料中,丁明来拟任执行董事的简历明确记载了他的一项“瑕疵”:2022 年1月因对相关违规行为管理不力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但该议案同时说明,丁明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在调整董事会结构的同时,青岛农商行还对监事会人员数量进行了缩减。原监事会由8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人,非职工监事5人(其中外部监事3人)。拟将监事会调整为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人,非职工监事4人(包含外部监事3人、股东监事1人)。青岛农商行表示,修改的根据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七条。
同时,公司章程还拟明确“董事长不得兼任行长”。
高管大换班
与去年一样,本次股东大会依然有《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3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不过仅作为报告事项,而且所有高管的履职评价均为“称职”。
这与上次股东大会上对前行长履职评价为“不称职”,形成了鲜明对比。
2023年5月31日,青岛农商行披露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其中赫然显示,担任青岛农商行近11年的老行长刘宗波,2022年的履职评价被董事会和监事会双双认定为“不称职”。
而刘宗波于2023年1月17日辞职,当时公告的原因为“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及年龄原因”。
披露的会议材料还显示,不只是刘宗波一人的履职评价“不称职”,此前已经辞职的风险总监姜伟也是“不称职”;时任3名副行长贾承刚、王建华、丁明来,均被评为“基本称职”。
如今,物是人非,青岛农商行高管已经实现了大换班。
2023年财报显示,自王锡峰2023年1月16日正式出任青岛农商行董事长以来,高管团队去年一年有7名高管辞职,包括行长刘宗波,3名副行长贾承刚、王建华、李春雷,2名行长助理及董事会秘书。其中,2023年4月26日,4名副行长中3人同时辞任,当时仅剩丁明来一名副行长。
此后,青岛农商高管团队陆续换新。目前已经聘任王瑜、姜晖两位副行长,袁文波、侯海滨、陈积鹏三位行长助理及新任董秘朱光远。
值得关注的是,王瑜由青岛银行副行长调任而来,现担任青岛农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但此次未被推荐进入董事会,而即将担任执行董事的丁明来,现职务为党委委员、副行长。由此看来,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青岛农商行还有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