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不戴头盔的你

每天这样的场景,挺眼熟吧

“骑车你怎么不戴安全头盔呢?”

"带了带了,在这挂着呢”

"带了带了,在后备箱呢”

"带了带了,只是没戴起呢”

对于自己不遵守交规的行为

有些驾驶人总是以各种借口来搪塞

尽管蜀黍百般劝说

但还是有人将自身安全置身事外

现曝光一批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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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袁某某

地点:府前路与新东路岔口西侧路北向东

时间:2024年5月23日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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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朱某某

地点:明珠路玉人羊毛衫厂门前由东向西

时间:2024年5月23日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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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包某某

地点:人民路与明珠路西南非机动车道

时间:2024年5月23日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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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某某

地点:向阳路与湖阳路东南非机动车道南向北

时间:2024年5月23日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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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某某

地点:湖中路与汇文路西侧由南向北

时间:2024年5月23日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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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某某

地点:湖中路与向阳路交叉口东侧由东向西

时间:2024年5月23日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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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唐某

地点:湖中路与向阳路交叉口东侧由东向西

时间:2024年5月23日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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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常某

地点:秀夫路与冠华路东南非机动车道

时间:2024年5月23日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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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朱某某

地点:双湖路与秀夫路东南侧由北向南

时间:2024年5月23日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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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吴某某

地点:人民路与严桥路西北非机动车道北向南

时间:2024年5月23日 16:47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首要

重要提醒

全县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和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并短信告知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需于15个工作日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警务服务站、交巡警中队接受处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来源:平安建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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