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6日)上午,市交警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百点”联动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剑指驾驶人骑行不戴头盔、逆行以及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路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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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记者跟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市区大剧院岗开展集中行动,一开始就查处了一名骑行共享电动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交警当场根据《江苏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作出罚款处罚。行动中,被查处的电动车驾驶人都为不戴头盔找出了各种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许蔚蔚:

特别是夏天到了,有些市民为了凉快,头盔有的就不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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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现场,有辆装载有大量生活垃圾的电动三轮车行驶到路口,驾驶人见到交警准备掉头开溜,被当场拦下。交警现场核实,确认该车没有相关牌证手续属于非标电动三轮车,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当场对车辆作出暂扣处罚。

第一,驾驶员没有驾驶证;第二,这个车没有号牌、没有保险;再加上非法载货,驾驶座舱按规定只能有一个人驾驶,他两个人坐在上面,这都是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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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截至目前,全市已现场查处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4.4万起,其中:不戴头盔23万起,闯红灯8000起,不按规定载人3.6万起,逆向行驶3.8万起。交警部门表示:此次行动共在城区设置了100多处检查点,持续对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希望交通参与者加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上路。

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不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等十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是禁止上路行驶,它的安全性能是比较差的,而且没有保险,万一发生事故存在很大后患。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陈文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