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某市经济开发区发布了“2024年公办中小学员额制教师(不进编)招聘公告”,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招录50名新教师。新录用教师采取“员额制”,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这些教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薪资报酬与中小学同类人员持平,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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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员额制教师,就是地方为了弥补编制的不足,临时雇佣的编外教师。他们的录用虽然也要经过笔试、面试等流程,但他们跟学校里正式的在编教师还是不一样。

首先,身份不同

员额制教师是“非在编教师”,他们跟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第三方公司派遣到公办学校任教。

因为是没有编制的劳务派遣员工,所以员额制教师跟在编教师相比,地位是比较低的。另外,员额制教师的工作岗位也不太稳定,他们在聘期内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执行,可是一旦合同期到了,校方不再续约,他们就会失去工作。

而有编制的公办教师不存在失去工作的风险,他们只要自己不胡来,就可以在学校一直干下去,直到退休。

其次,退休待遇

员额制教师在职的时候缴纳的是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的是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这跟在编教师退休后的待遇差得太多了。

应该讲,现在许多人在乎编制,就是看上了退休待遇,因此退休待遇不怎么样的员额制教师,注定没有在编教师岗位那么火爆,报考的年轻人也不会有那么多。

2)

如今越来越多的地区不再招录在编教师了。前不久厦门市开展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就明确表示:今后厦门中小学招聘的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参聘人员”)。

“参聘人员”没有编制,只是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但跟“员额制教师”比起来,“参聘人员”还是要好一点,起码他们是跟工作单位签订合同,不是劳务派遣人员。

话说回来,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地区招聘“非在编教师”呢?因为编制满了。有些地区甚至超编了,在编教师数量超出了编制额度。

按照现阶段的制度,编制超了只能通过自然消化的方式去解决,也就是“停招”在编教师,然后等年龄大一些的教师退休。可是,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结构性缺人,比如语文学科教师多了,但地理学科教师却不够。这个时候还是要面向社会招录新教师,那就只能招“非在编教师”了。

不过,很多人依旧不认同招聘“员额制教师”这种做法,因为这会导致一个单位出现两种身份的教师,大家做同样的事情,地位和退休待遇却不一样。

如果这种做法是为了控制编制总量,减少地方管理成本,那正在“精简”的公务员队伍,是不是也可以采取这种招募方式呢?

究竟公务员招考会不会跟进,要看相关人事制度有没有大的创新和突破。但如果公务员招考不跟进,只在教师这个群体身上搞“创新”,那肯定会让争议声越来越大。

需要承认的是,当前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的确有些僵化,招聘“员额制教师”,打破编制束缚,也是一种改革方向。

然而,在一个教学单位有两种身份的教师,会产生极大的内耗,且教师队伍也会变得不稳定。今天来一批教师,明天走一批教师,对孩子的成长真的好吗?

今日话题:你是师范大学毕业生吗?你会报考“员额制教师”吗?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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