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29日14时,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公安局道口派出所所长乔银修组织全所人员开会时,发现上午未签到的联防队员申某和胡某仍没有按时到会。同时,申、胡二人的亲属也分别到派出所找人,并反映二人昨天晚上分别饭后出门,至今未归。这一异常现象引起了乔所长的重视,他立即派员分路寻找二人的下落。

16时许,当郭红民等人找到南北穿城而过的大官河北段东岸时,发现一大片麦田人为的倒伏,走近一看麦叶上似有血迹,随即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怀着不祥的预感到附近的一机井房内查看,惊讶地发现两具浑身是血的尸体,仔细一看正是要找的本派出所的两名联防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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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讯后,所长乔银修和副所长郭宗现一面带领民警赶赴现场,一面向县公安局领导进行了汇报。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徐庆普迅速率领刑侦技术人员也很快赶到案发地点。

现场勘查和尸检很快有了结果:申、胡二人死亡于4月28日23时左右,两人衣着完整,系锐器、钝器伤及要害部位致死。

技术人员提取了喷溅的血迹、尸体检样、脚印及遗留在现场一节长25公分的不锈钢棍等。根据现场情况综合分析认定,第一杀人现场在麦田内,其后抛尸于机井房中。凶手应在3人以上。

案情重大。滑县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公安机关集中警力尽快侦破。安阳市公安局局长翟化夫也率领技术专家赶往滑县协助破案。

由于案发地处于县城群众休闲散步的地带,使县城居民的心里蒙上一层恐惧不安的阴影。

如何解开“4·28”命案之谜?人们只有将目光聚焦在侦查破案的公安民警身上。

滑县公安局道口派出所和刑警大队迅速围绕仇杀、情杀和财杀等连夜展开大量的侦破工作。刑侦技术人员更进一步地勘查现场的蛛丝马迹。

案发之后的7天7夜,公安民警在道口镇十公里范围内进行地毯式的排查走访,同时,申、胡二人家庭、社会、工作关系也逐渐明了,仇杀和情杀的可能性被——排除,而抢劫杀人的系数大大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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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人员根据获得大量的线索,进行了集中梳理,获知在4·28”命案之前,发案地曾发生过两次团伙持刀抢劫案件,由于受害人在遭遇抢劫时未进行反抗,均未受到人身伤害。由此推理,联防队员中申某和胡某同样在此碰到抢劫时,身高体壮的申某与歹徒展开搏斗,由于寡不敌众,被穷凶极恶的歹徒杀死。然后,歹徒为了杀人灭口,胡某也未能幸免。

推理想象,毕竟不是事实,但对明确侦查方向大有益处。

“4·28”案件初步定性为抢劫杀人。民警针对抢劫团伙展开凌厉攻势,并迅速破获2个抢劫团伙。但与命案相关的线索却没有暴露出来,对现场遗留的凶器进行调查也未获得有价值的信息。此时,民警们已经意识到侦破此案的艰巨性。

案件就这么神秘。

2001年5月14日道口派出所通过明察暗访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滑县大寨乡冯家村冯文国等人在4·28”案发前常在道口镇活动,案发后却不知踪影。此情况显然反常,需要尽快追查。

通过进一步了解,23岁的冯文国数年前便开始在濮阳市、台前县等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冯的父母早已离异,他随其父生活,他生性孤僻,心狠手辣,刀不离身。有人曾看到他对其父大打出手,言行十分猖狂。据反映,平时跟他在一起厮混的人都慑于他的淫威,听从他的摆布。

侦查人员经过2个月缜密侦查,终于掌握到冯文国一些违法犯罪的证据,决定放长线钓大鱼,待摸清其团伙内部情况后再将其一网打尽。但由于冯文国等人反侦查能力较强,又居无定处,使侦破工作进展非常缓慢。

在举步维艰之际,“4·28”命案的侦破工作突然有了新的转机。

2001年8月26日夜,滑县公安局治安巡警大队二中队获悉,盗窃摩托车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李新伟潜回本县桑村乡李金德村,队长张周平立即安排民警崔海勇、王红权和温俊峰等人前去抓捕。在该局桑村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将李新伟擒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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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的李新伟在被审讯中交代了伙同冉令俭、赵云等,在濮阳市、长垣县、鹤壁市淇滨开发区、滑县道口镇等地大肆盗窃摩托车60多辆和入室盗窃数起的犯罪事实。

根据掌握的情况表明,李新伟与冯文国合伙作案多起,但李新伟拒不承认与冯文国共同作案的任何情况。可李新伟在与民警交谈时无意间说出,冯文国在2001年4月份以后经常在道口镇某处居住,并时刻带着凶器。

民警对李新伟的供述,一面深入查证李等人的犯罪事实,一面对其同伙进行抓捕。但连夜实施抓捕的民警无功而返。

8月20日,盗窃团伙成员赵云在滑县县城土产街再次盗窃摩托车时,被群众当场堵获。道口派出所立案侦查后,已将赵云关押在县看守所。而冉令俭却不知去向。侦破工作又一次搁浅。

8月27日上午,崔海勇意外地接到一个很久未曾联系过的人打来电话,这个人便是冯文国。对于冯文国,崔海勇并不陌生。出于职业习惯,他在一次到特种行业中调查治安案件线索时与冯相识。冯文国也先后多次向崔海勇提供过有关其它案件的信息。在崔海勇的印象中,23岁的冯文国是一个没有教养、投机钻营和品德低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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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中,冯文国开门见山地向崔海勇询问李新伟被抓后的情况,并想通过崔帮其将李新伟“跑”出来。同时,一再声明自己与李新伟没有任何“事”,只是同学加好友而已。为了不打草惊蛇,崔海勇装作关心地说:“这事你放心,我尽力去办!”

放下电话,崔海勇分析认为,李新伟丝毫不提与冯文国的犯罪情况,而冯也一再声称与李所犯案件没有任何关联。越是如此,越暴露出二人不仅曾一起作过大案,而且还订下了攻守同盟。真是应了一句老话:“此地无银三百两!”于是,细心的崔海勇又向领导提出下一步的侦查策略。

9月16日,冯文国再次给崔海勇打来电话,约崔在县城某处见上一面。崔海勇思虑再三,为了从冯的口中得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寻找攻克此案的突破口,就得让冯真正把他当成“自己人”,看不出任何破绽才是。

崔单身前往与冯会见面。冯除了继续向崔询问李新伟的情况,还故意用崔的手机给在逃的同伙冉令俭打了一个传呼,冉不一会儿便回了电话,并与冯文国通话谈了近况。

经查,冉令俭是在山西省给冯文国回的电话。为取得冯的信任,崔海勇向领导汇报后,决定先做好外围调查工作,暂时不“动”冉令俭,以免惊动这个犯罪团伙更多的成员。

冯文国曾“积极”地向崔海勇提供一条濮阳市批捕抢劫在逃犯张利的线索。崔海勇等人顺线追踪,果然很快将张利擒获,并移交濮阳警方处理。看来,冯文国表面上积极地向崔海勇反映他人作案的情况,实际上也是想通过在公安机关内的“熟人”探听“4·28”命案侦破是否有进展,其实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个狡猾之徒却没有料到,公安机关已初步将他纳入主攻对象的视线。

转眼进入11月份,民警在提审李新伟时得知,4月初,冯文国通过滑县城关镇的张忠在县城土产街租了一套房,与冉令俭、赵云、李军、杨山等人一起租住在一起,交了三个月租金,但“五·一”过后,冯文国等人再也没到租房处去过。李新伟自称当时在鹤壁市打工,从未到过租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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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了解租房的细节问题,以便证实李新伟的供词是否有“水分”,民警秘密找到张忠讯问详情。张对帮助冯文国等人联系租房的事实作了如实回答,并带领民警来到冯曾租住的地方找到房东,查看了租房手续。协议上面写着:“今租房3个月,租金300元,冯,4月1日。”

协议上的“冯”即冯文国。据房东讲,租房到期后,7月初,他来看租房人是否续租,却发现房内满地灰尘,好像很久已没人住了,竟没有人打招呼是否退房。

冯文国在租房协议上只写姓,而不写名,说明他时时处处都在过度“提防”。

张忠证实,4月份在租房处经常见到冯文国、冉令俭、李新伟、赵云、李军、杨山等人。问题就出现了,既然李新伟去过租房处,他为何声称未曾到过此处,是否另有隐情?

冯文国打听“消息”的动机和李新伟驴头不对马嘴的表白,使办案民警来了劲头,越是他们相互说的矛盾点越多,越说明他们心里有鬼,民警们的侦查之网也就越收越小。

一个重大犯罪团伙逐渐显山露水。

2001年11月20日,民警再次提审李新伟,李仍极力否认去过租房处,并称自己当时在鹤壁市打工。但他掌握冯文国等人之所以租房,是预谋抢劫道口镇烧鸡街一黄金店,后来几人经过多次策划踩点,计划让台前县曹海开车并带枪过来。曹海又对黄金店及周围环境细心地观测了一番,认为作案后不易脱逃,抢劫计划最终放弃。

李新伟同时说出一条重要线索,冯文国一帮人于5月8日左右突然转到他在鹤壁市打工的地方。据说其中杨山是“职业杀手”。

李新伟的话虽然需要一一证实,但是以冯文国为首的一伙人在命案前后的反常行为,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精明的民警同时发现,李新伟不仅回避与冯文国合伙作案的事情,而且拒不承认“4·28”命案前后在道口镇的活动情况。再结合冯文国身上所表现出的多处疑点,分析推测,“4·28”案件极有可能系冯文国一伙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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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26日,民警崔海勇等人向副局长作了汇报,崔列举了摸排到冯文国涉嫌“4·28”命案的要点:

一、冯文国生性粗暴,刀不离身,心狠手辣,有杀人犯罪的可能;

二、冯文国在道口镇有非法活动,对道口镇地形十分熟悉,但因其狡诈多端,在滑县从未“失过手”故而胆子越来越大;

三、冯文国一伙在“4·28”案发后不久突然转移到鹤壁市,而案发时他们正在道口镇;

四、冯文国一帮人相互勾结,具有团伙作案的迹象,涉嫌此案的疑点非常突出。

副局长经过反复推敲论证,决定将李新伟盗抢团伙案件与冯文国涉嫌“4·28”命案并案侦查。

12月26日,专案组赶赴濮阳市,实施秘密抓捕。按照预案,崔海勇与冯文国取得了联系。

“文国,我想带女友去濮阳游玩,你能陪着逛逛吗?”崔打手机说。

“对不起,我在去山东的客车上。”冯十分小心,没有随即答复陪崔。

“真失面子,我给女友夸耀说濮阳有个‘朋友’会热情招待的!”

冯听出崔的确是专来濮阳游玩的,这才放下心来,停了片刻竟给崔回电话说:“既然你要来,那我就不去山东了。”并说到濮阳“飞龙”汽车站去接崔海勇二人。

崔海勇与女警耿宁扮作亲密“情侣”在车站下车,但却始终不见冯文国露面。难道冯有什么变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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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半个小时后,冯文国在暗地观察确认崔、耿二人的确没有异常,才故意装作来迟的样子去迎接“客人”,可见冯确实做贼心虚。为保证顺利实施抓捕,崔海勇二人和冯首先转了几处商店,然后,故意找了个饭店进餐。一直在饭店外监视的民警,等到崔海勇二人故意与冯文国分手的这一最宜抓捕的战机,肖建东等人以迅雷不掩耳之势,将还没有反应过来的冯文国按倒在地,铐住了双手。

令专案人员意想不到的是,突审冯文国的工作异常艰难。经过大量的审讯工作,冯只交待出在道口镇盗窃电脑一台、皮衣一件的犯罪事实,其他问题闭口不谈。

专案组决定暂停对冯文国的审讯,改为提审李新伟,核实细节,以便找准下一步的侦查方向。

审讯中,民警们敲山震虎,有意向李新伟透露冯文国已被抓获的信息,果然还真奏效。从李的表情上不难看出,他的侥幸心理已受到重创。随后,李又交待出曹海、冉令俭与“职业杀手”杨山有作大案的可能性。

2002年1月2日,专案民警张有林、张周平等人在台前县汽车站将曹海抓获,而抓捕冉令俭的民警却扑空未果。

突审曹海。曹对伙同冯文国在滑县老庙乡绑架一商人时,因现场群众较多,而最终绑架未遂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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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从曹海口中获得,李新伟所说的“职业杀手”杨山,其实是一卖狗肉的,身高1.8米以上是真,但年龄不是30多岁,而是年近50岁,并且杨山本人比较懦弱,经常受人欺负。与曹海相识后,曾对杨多有照顾,因此和曹一起到道口镇来过几次,住在冯文国的租房处,准备在道口镇卖狗肉,他在冯文国的租房处多次见过李新伟。后因种种原因,2001年4月中旬,杨已回东北老家。

经查证,曹海交待的基本属实。奇怪,李新伟为何始终不承认自己去过冯的租房处呢?看来,他也在竭力回避“4.28”案发前后自己在道口镇的活动。

正在“4·28”命案陷入低谷之际,忽然又来了个180度的大转机。

2002年4月13日,李新伟在看守所内因先天性心脏病发作,被送进滑县人民医院治疗。负责看押李新伟的民警,给李喂饭喂药,端屎端尿,陪他聊天解闷,照顾的无微不至。李新伟从内心深受感动,他向民警悔恨地流着泪说:“还从来没有人对我这样好。”然后,断断续续地交代了他同冯文国、冉令俭“4·28”行凶杀人的经过:

2001年4月28日下午,三人在滑县新汽车站碰面后,一起吃了晚饭,然后闲逛到车稀人少的午夜时分,开始顺着道康路自西向东寻找抢劫目标。过桥后,冯文国听到路北河堤有人在不远的地方说话。于是,冯文国让李新伟在路口放风,他和冉令俭前去抢劫。不一会儿,李新伟便听到打斗声和女人的救命声。又过了几分钟,冯文国和冉令俭慌慌张张地跑过来说,把两个人给“做”了。冯首先威胁他和冉令俭无论何时嘴一定要“严”,否则不客气。然后,冯让他找个地方先躲一夜,第二天赶快离开道口镇。李说自己一直在离命案现场较远的地方放风,只知道被害人是一男一女,对于现场情况、受害人体貌特征、杀人凶器等,则说不清楚。

根据李新伟的供述,李刚立即安排张有林、张周平、肖建东等人提审冯文国。可冯仍然抱着侥幸心理,拒不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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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攻李新伟。李进一步交待,犯下“4·28”命案后,他自己在滑县新华纸厂排污沟处蹲了一夜。次日早上,他坐上一辆开往鹤壁市的车,当夜在鹤壁市撬盗了一个报刊亭……经查,李新伟所说的报刊厅,确实于2001年4月29日夜间失盗,作案手段、案值与李新伟交待的十分吻合。

一周后,专案人员又获得重要证据。与冯文国曾实施绑架犯罪活动的曹海反映,2001年4月29日,冯文国独自一个人来到台前县他的家中,恰逢其有事外出。因为冯是曹家的常客,所以曹海的母亲、嫂子及侄子招待了冯。冯在他家从下午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冯起来洗衣服,曹的家人发现冯文国内衣胸口、袖口有大片大片的血迹,腰间还别着一把长尖刀。当问冯为啥满身是血时,冯说在滑县抢皮包时跟人打了一架。冯自己洗过衣服搭在院中晾晒,仍可见到明显的血迹。专案民警迅速赶赴台前县曹海家中。曹的家人证实,冯文国的确在其家中洗过血衣。冯涉嫌“4·28”命案已非常明显。

2002年7月5日,专案组万万没有料到,李新伟突然翻供,竟拒不承认自己参与“4.28”命案。专案工作再度陷入僵局。

面对案件严重搁浅的局面,李刚与专案人员认真细致地分析案情后,决定改变侦查策略,加大力度从追捕冉令俭入手。2002年10月,专案人员惊喜地获得可靠线索,有人见到冉令俭在山西省清徐县出现。张有林、张周平等人费尽周折秘密摸排打探了一周时间,终于掌握了冉令俭又去山西省交城县打工。遗憾的是,冉似乎有所预感,两天前竟匆匆离开。追捕冉令俭的工作真可谓难上加难。“4·28”案件虽然迟迟不能告破,但专案民警侦破案件的信心丝毫不减。

2003年11月13日,滑县人民法院对李新伟、冯文国、赵云、曹海等人的犯罪事实审理后进行了一审判决:李新伟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冯文国因犯绑架罪、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赵云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曹海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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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12日,专案组查明冉令俭已到山东省邹平县打工。3日21日,冉令俭在一工厂落网。当听到专案人员用熟悉的乡音喊出他的名字时,他竟然出奇镇定地说:“我知道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迟早会落网的!”

面对已潜逃近三年之久、具有较高反侦察能力的对手,李刚与专案组制定了周密可行的审讯方案。果然不出所料,冉令俭除了简单交待参与盗窃电脑、摩托车之外,其它问题回答不知道。专案民警强力攻坚,一一驳穿他的真实谎言,数个回合之后,冉令俭已无招架之力,心理防线被民警彻底摧毁,最终如实供认伙同冯文国、李新伟共同犯下“4.28”命案的犯罪事实。

3月21日,民警专门让尚未投牢的李新伟见了一下正在接受审讯的冉令俭。李当即浑身哆嗦起来。10多分钟后,已逐渐镇静下来的李新伟,终于低头供述了与冯文国、冉令俭抢劫杀人的详细经过,并分别指认了杀人现场。

4月17日,一直顽固抵赖的冯文国,在大量的罪证事实面前,终于低下了他那罪恶的头,并彻底交待了以他为主,伙同冉令俭、李新伟在“2001·4·28”血案中全部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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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8日23时许,冯文国、冉令俭、李新伟寻找抢劫“目标”到滑县县城东北方向大官河北段时,冯听到附近一男一女说话声(男,申某;女,胡某,均系滑县公安局道口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员)。冯说:“时机来了!”随令冉前去探问一下,然后再实施抢劫。

“老兄,借个火。”冉向两个黑影靠近说。

“我不吸烟,没有打火机。”申某答道。

“那就借个钱花吧!”

申严厉地大声说:“我是道口派出所的!你们胆量不小,敢在这里抢劫!”

“派出所的我们也要抢!”两人随即交起手来。

冯文国命令同伙说:“掏家伙!”这时,冯、李分别从身上抽出匕首,朝赤手空拳的申某腹部乱捅,冉用随身携带的两节不锈钢棍猛击申的头部,致申倒地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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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吓呆的胡某,数分钟后,才本能地边跑边喊:“杀人啦,救命啊!”冯凶狠地对冉、李说:“我们既然把男的杀死了,也不能给女的留活口!”随即,他们又追赶上胡某,往其身上捅了两刀,致其昏倒过去。三名丧心病狂的凶手为了掩人耳目,由李新伟拿着三个人的杀人凶器,冯文国和冉令俭把两具尸体搬移到离现场较近的机井房内,冯、冉昕到胡某还有气息,又随手拾起砖块在胡头部猛击一番,直到确认胡某死亡。当三人准备逃离现场时,发现冉令俭用的两节不锈钢棍少了一节,由于天黑,没能找到,遗留在现场。然后,他们订立攻守同盟随即分路而逃……

“2001·4.28”神秘之案经过智勇双全的滑县公安神警奋力侦破,使案情大白,凶犯落网,滑县社会各界群众拍手称快。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结束了,事实宣告:正义战胜了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