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20日,下午2:55分,法警、书记员、公诉人以及辩护人等相继到场,庭长是江华。

三点整的时候,江华宣布正式开庭。

伴随着一阵急促的电铃声,整个法庭顿时打起了数盏强光灯,显得有些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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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光灯的照射下,十个被告依次步入法庭,这是76岁的陈伯达第一次出现在庭审现场,他是第五个进入法庭的。

陈伯达是带病出庭的,行走已是不太方便,因此,他是坐着轮椅,由法警推着进入法庭的。

当时的庭审现场汇聚了很多的记者,当十名被告依次进入法庭的时候,记者们纷纷举起手里的照相机、录像机以及摄像机,他们的精神高度集中,生怕遗漏掉这历史性的每一帧镜头。

当年第一次庭审结束后,陈伯达曾对工作人员这样说道:

“这个法庭我看着有点害怕,照那么多相干什么?弄到外边叫人都知道了”
——来源:《名人传记》,“陈伯达的晚年岁月”, 2016年第11期64-73,共10页,叶永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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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18分,庭长江华正式宣读起诉书,这份起诉书分为四十八条,总计长达几万字,其中涉及到陈伯达的内容大致如下:

被告人陈伯达,男,76岁,福建省惠安县人......在押。
——来源:人民网,《亲历“世纪大审判”》。

这第一次的庭审,主要是宣读起诉书,这次庭审过后的第三天,11月23日这一天,他写下了《读起诉书》一文,表明自己对起诉书的一种态度。

读起诉书.......揭露深刻,感人至深......对于事实的披露,令人惊心动魄,普天同庆......我的一些重大问题,起诉书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加以起诉。同时,各方面的同志没有对我深究,党的大恩大德,如天如地,使我感动不能自已。
余息尚存,一心想报答伟大的党,报答伟大的全国人民.......
——来源:来源:人民网,《亲历“世纪大审判”》。

客观来说,在十个被告里面,陈伯达和吴法宪的态度是比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