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洪雅公安依托高效的“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机制,成功破获了一起电瓶车盗窃案。该案从案发到嫌疑人落网,仅用了短短几天时间,充分展现了洪雅公安的迅速反应能力和精湛的侦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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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到5月16日凌晨,止戈镇观澜城邦小区内,一辆崭新的电瓶车不翼而飞。失主于前一天刚购买了这辆电瓶车,由于操作不熟,误将车辆留在了“使用”状态,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接到报案后,止戈派出所的“两队一室”——案件办理队、社区警务队和综合指挥室,立即联动起来。案件办理队负责现场勘查和证据收集,社区警务队则迅速在小区内进行走访调查,而综合指挥室则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进行追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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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图侦大队在这次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止戈派出所教导员沈帆介绍道,“面对海量的视频监控,他们一帧一帧地查看,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错过任何线索。”

图侦大队民警张文杰回忆道:“那几天,我们几乎是连轴转,几百个小时的视频,看得人眼花缭乱。但一想到失主的焦急和期待,我们就又打起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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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在这样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图侦大队与综合指挥室民警终于在一段模糊的监控录像中,捕捉到了嫌疑人的身影。虽然只是一个模糊的背影,但对于经验丰富的民警来说,这已经是宝贵的线索了。

紧接着,通过社区警务队的走访和案件办理队的深入调查,一个名叫李某某的住户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李某某,男,54岁,洪雅县止戈镇人,就住在失窃电瓶车所在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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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找到李某某时,他还试图抵赖。”止戈派出所教导员沈帆说道,“但当我们拿出监控录像和其他证据时,他一下子就慌了神。”

在审讯中,李某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他坦言,自己的电瓶车已经老旧不堪,电瓶电量也严重不足,而他又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新车。案发当天凌晨,他下楼散步时偶然发现了那辆未上牌照的新电瓶车,一时贪念作祟,便将其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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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后悔。”李某某在审讯室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我知道自己错了,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这里,洪雅公安也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盗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对于新购买的电瓶车等贵重物品,一定要及时上锁并停放在安全区域。只有警民携手共同努力,才能打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供稿:洪雅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