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该市首起涉及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案例。

根据通报,南京市六合区徐义桃电动车维修部擅自为3台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安装自行购买的大型号电池组箱,且当事人今年1月份曾因为加装电动自行车被处罚过,六合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40000元,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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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违规电动自行车。

违规加装大型号电池组箱被罚4万元

通报称,2024年3月27日,六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南京市六合区徐义桃电动车维修部时,在店内发现在售的3台小刀牌TDT02330Z型电动自行车涉嫌加装改装。当事人为便于销售,擅自拆除上述3台电动自行车原有的电池组箱,安装了自行购买的大型号电池组箱,为后续加装电池组提供了便利条件,且实际使用的蓄电池类型与合格证不一致,存在安全隐患。当事人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且当事人于2024年1月25日因给电动自行车加装鞍座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安全装置的经营行为被六合区局实施过行政处罚,当事人也参与过六合区局举办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培训会,理应知道销售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是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符合《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六合区局决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六合区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照片显示,被罚的门店显示为“小刀电动车桃子车行”。南都湾财社记者就此致电该门店,接线人员表示其是小刀电动车经销商,门店专门售卖小刀电动车,此前确实因为加装大型号电池被罚,原因是客户要求将锂电池更换为铅酸电池。

南都湾财社记者致电小刀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暂不了解情况,将与经销商联系,核实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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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车行。

明确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件的研判标准

今年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小区发生火灾,造成15人遇难。经初步分析,火灾为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2.23”火灾事故发生后,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行业行政约谈会,会议称,重点对两种严重的非法加装、改装行为开展打击,一种是为了跑得更远,增加行驶里程,改装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如加装大容量蓄电池;另一种是为了跑得更快,改装速度装置,拆除限速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开展了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陆续公布了多批典型案例,涉及品牌包括雅迪、爱玛、小刀、新日等。

据介绍,为做好涉电动自行车案件的行政处罚裁量,充分体现“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的执法理念,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出台《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违法案件查办法律适用清单》相关细则,下发相关《工作提示单》,进一步明确对屡次违法、从重处罚等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件的研判标准。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