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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简介:您好,我司是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近期发现有一些贸易公司对外销售含有我司商标的产品,想了解一下对于这种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行为是不是涉嫌走私犯罪?会涉嫌什么罪名?谢谢。

李小梅走私刑辩律师: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认定是否构成走私需要看两个条件,一是违反《海关法》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二是违反国家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或偷逃应缴税款,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具有走私行为。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八条的规定,走私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行为,是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

但是,笔者认为,对于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也就是说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国家的监管制度是禁止进出口,那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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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青青

专业律师介绍:李小梅律师 专注海关法律服务 走私刑事辩护 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