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维

从离婚后百万粉丝账号的分割,到游戏公司随意没收装备引热议,再到“虚拟财产成中青年立遗嘱人群的重要资产”……近年来,涉及虚拟财产的新闻屡现报端,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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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虽然是无形的,其经济价值却不“虚”。

比如,一个有影响力的“大V”,其变现途径就包括广告收入、流量分成、粉丝打赏等等。再以公众相对陌生的游戏装备为例,玩家在“打怪升级”的过程中,事实上投入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并且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因此也具有财产利益属性。

民法典第127条明确,“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一原则性规定将网络虚拟财产正式纳入法律保护范畴,也为后续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

和存款、房产等传统财产不同,虚拟财产受制于网络空间,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这在司法实践中,带来了多重难题:

首先是法律属性问题

,它到底属于物权还是债权,抑或是知识产权等其他类型,学界对此众说纷纭,单一维度的法律框架难以廓清认识;

其次是价值评估问题

,虚拟财产在某种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现实财产,但往往缺少明确的价值权衡标准,其实际价值存在不稳定性。鉴于现有法律依据的不足,如何最大程度保证公平合理,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定分止争,需要法律补位。

在一个个具体的场景中,逐渐积累经验、总结规律,最终形成有参考价值的指引,是较为可行的办法。比如,关于自媒体账号的分割,业内目前比较认可的方案是,账户归注册及运营人单独所有,并由其向另一方提供补偿。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则可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这种做法

既考虑到账号的人身依附性,符合贡献与收益相匹配的基本原则,也从整体层面平衡各方利益,兼顾了法理和情理。

黑格尔有句名言:“密涅瓦的猫头鹰总在黄昏起飞。”

早在10年前,已有媒体关注到虚拟财产争议,不过,面对快速变化、外延广阔的虚拟财产,法律有时也需要时间去充分认识。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人工智能、“数字永生”的横空出世,就给虚拟财产中的账号继承带来了新的命题。正如有业内人士建议,裁判者应当保持开放心态,不排斥当事人的一些新主张。当然也要看到,

在这个“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过程中,在执法环节统一法律理解与适用,加强专业评估机构建设、“虚拟财产”观念的普及,同样很有必要。

[作者]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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