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说,事业副科(八级职员)转行政副科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公务员调任,那么,事业副科调任行政副科需要满足哪些资格条件呢?是否担任事业副科职务两年以上的人员才有调任资格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副科(八级职员)调任行政副科除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标准条件。

一是需要满足身份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和传统做法,具有干部身份的事业副科(八级职员),才有资格通过公务员调任程序进入行政机关担任行政副科职务。非干部身份人员是没有机会通过公务员调任程序获得行政副科职务的。

二是需要满足年龄要求。根据有关要求,事业副科(八级职员)调任乡镇机关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事业副科(八级职员)调任其他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是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要求。事业副科(八级职员)调任行政副科职务,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是需要满足一定的任职年限要求。事业副科(八级职员)调任行政副科,应任事业副科(八级职员)满一年以上。

五是需要满足无被处理处分等情形。如,存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不得调任。

综上所述,事业副科(八级职员)通过公务员调任程序进入公务员队伍,获得行政副科职务必须满足以上五个条件。同时,我们也了解到了所谓的“任现职满两年以上的事业副科才有调任资格”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属于地方性附加规定,不具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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